該交的稅一分不少,能避的稅一點不含糊。
猶太商人有句經商格言就是:“絕不偷稅漏稅。”對於猶太商人來說,偷稅漏稅不僅違背經商之道,也是自己的一種恥辱。
猶太商人為什麽以偷稅漏稅為恥辱呢?
原來,猶太人認為交稅也是和國家訂的一種契約,既然是契約就要履行,偷稅漏稅也就是一種違約,違約是猶太商人最討厭的。此外,猶太民族的長期流散,到處受迫害受歧視,要想生存,必須保證向居住國交稅。交稅在他們的血脈中成了生存的一種必需。
千百年來,猶太人之所以贏得良好的信譽,並成為世界第一商人,和“絕不偷稅漏稅”很有關係。
正因如此,猶太商人在做生意時,要反複計算該筆生意是否劃算,尤其是計算扣除各種費用和稅金之後的純利潤。通常中國人說賺了50萬,那其中一定包括稅金在內,猶太人則不然,賺了50萬就是指50萬的淨利潤,包括稅金在內的話,可能是70 ~80萬。
任何一個商人都希望多賺錢,少交稅,猶太人也不例外。但猶太人為自己減輕稅金的辦法是非常巧妙的。
合理避稅是指在尊重稅法、依法納稅的前提下,納稅人采取適當的手段對納稅義務的規避,減少稅務上的支出。合理避稅並不是逃稅漏稅,而是正常合法的活動;合理避稅不僅僅是財務部門的事,還需要市場、商務等各個部門的合作,從合同簽訂、款項收付等各個方麵入手。
避稅是企業在遵守稅法、依法納稅的前提下,以對法律和稅收的詳盡研究為基礎,對現有稅法規定的不同稅率、不同納稅方式的靈活利用,使企業創造的利潤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歸企業。它如同法庭上的辯護律師,在法律規定範圍內,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避稅是合法的,是企業應有的經濟權利。必須強調一點:合法規避稅收與偷稅、漏稅以及弄虛作假鑽稅法空子有質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