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追逐利潤是一個生意人的天性,就像一個將軍帶領軍隊打仗,其目的就是要打垮對方的軍隊。
生意人把我們所需要的一切東西提供給我們,他通過提供物品這種行為再得到自己所需的東西,這是一種利益交換的行為。金錢作為媒介,代替我們和物品製造者的勞動價值。因為我們的勞動與物品製造者之間的勞動無法直接聯係,商人們通過自己的勞動把他們聯係起來。一位西方資本家指出:“既然我們認為一個美國人在公司操作一天電腦應該得到報酬,製造手表的瑞士工人應該得到相應的報酬,商人把手表從瑞士的工廠裏帶到那個美國電腦工程師麵前,他為什麽就不應該得到報酬呢?這報酬就是他要得到的利潤,而利潤的多少是衡量他所付出的勞動量多少及凝聚在他勞動中的智力與風險大小。”
我們看到,是那些勤勉的人在經商賺錢;是那些敢於冒各種風險的人賺大錢。因此,經商若不把賺錢放在第一位,就等於我們認同勤勞、聰明、勇敢、智慧毫無價值的觀點。
商場如戰場。在這個戰場上,從來就是以成敗論英雄的,而且成敗的關鍵是把對手的錢變成自己的錢,把大眾的錢變成自己的錢的能力的考驗。
但是,在當代,經商的含義已越過單純的交易與賺錢,它擔負起了更多更重要的職責:
(1)創造新的文化。這是因為精神產品進入商品交換領域而出現的商業含義。當代最富有影響的商業行為是娛樂業中對各種明星的推出,從好萊塢的明星製造到當今各唱片公司對大小歌星的培養、包裝,這本身是一種商業行為,但其結果創造了一個時代的消費文化。
(2)在人類的幸福之間架起新的橋梁。無論是日本的電器、照相機,美國的汽車與電腦,都為人類生活提供了更多更便利更舒適的條件,而且不斷地為人類的新的需求創造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