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幽默與人際關係

並列類比

張大嬸的女兒戀愛已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了,毛腳女婿卻仍沒獲得未來嶽母的歡心。張大嬸旗幟鮮明地反對這場婚事,認為“門不當,戶不對”,但她一直沒機會作出實質性的要挾與反對。好在機會來了,女兒一意孤行定於國慶節結婚,為了嫁妝的事,找張大嬸“商量”。張大嬸立馬抓住機會,訓斥女兒的婚姻事先不和自己“商量”,要嫁妝倒知道來和老媽“商量”了,於是堅決一分不給。

女兒也是倔強的人,當場和張大嬸大吵起來,惹得鄰居上門勸架。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張大嬸母女這事要勸解還真是理不清頭緒。勸不好,母女倆都得罪都有可能。如何勸解?還得用幽默。

鄰居老陳對張大嬸說:“你不能怪她沒和你商量呀!”

張大嬸問:“為什麽?”

“你當年成親時不也沒和女兒商量嗎?”

張大嬸一時語塞,女兒卻高興起來,老陳又轉身對姑娘說:“你媽不給你嫁妝也是有道理的,你媽出嫁時,你給她嫁妝了嗎?人要彼此一樣才好呀!”

老陳用幾句歪理一忽悠,母女倆居然一起都笑了。一場爭吵算是暫時停了下來。家庭裏的這種對立,有時完全是在鬥氣,一日氣不順暢而已。而一旦鬆了口氣,大家就能冷靜平和來解決問題。

老陳一不小心忽悠出來的這個幽默,我們可以將之歸類於“並列類比”法。此法運用的關鍵是要故意將一些不倫不類的事物並列在一起,通過貌似合理的類比來彰顯其中的所謂“道理”,從而產生一種滑稽之感。

並列類比幽默的‘‘並列”,可以是不倫不類,但“比”卻要“比”得天經地義。並列類比幽默的幽默感是“比”出來的,其情趣也是“比”出來的。我們再看下麵的例子。

有一天申先生寫信給他的朋友熊先生。一時,疏忽把“熊”字下麵四點忘了,寫成“能先生”。熊先生一看又氣又惱,提起筆來寫了一封回信,故意把申先生誤寫成“由先生”,還說:你削掉了我的四個蹄子,我也要割掉你的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