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滿財是縣裏的交稅大戶,楊殿城也是交稅大戶,可楊殿城比劉滿財多了一個爵位,這個爵位連縣令都沒有。
換一個角度說,縣令如今還要看楊殿城的臉色辦事。
因為楊殿城是皇上禦口親封,地位超然,不是一般官員惹得起的。
權衡其中利弊,縣令金河田表示,願意從中調停,希望雙方握手言和。
楊殿城望一眼窗外的天空,恨恨地說:“我不言和,我見他一次,打他一次,直到他從縣城消失。”
金河田勸說:“冤家宜結不宜解,何必把關係搞僵呢?”
楊殿城說:“不是我欺負他,是他欺負我,我隻是反擊。”
“這件事是他的不對,所以本縣願意幫你們調和。”金河田說。
楊殿城說:“怎麽調和?我妹妹流產了,我當成不舅舅,這件事走到天邊也無法調和,那是一條人命啊!”
金河田說:“嗯,我了解你的心情,我可以讓他出錢,給你們一個滿意的賠償。”
楊殿城問:“一條人命,豈是拿錢就能擺平的?”
金河田問:“你想要多少?”
縣令再三堅持賠錢,楊殿城也隻好賣他一個麵子,說道:“至少一萬兩!”
然後又說:“這錢我一分不要,全部給我妹妹。”
金河田說:“如此說來,你且下去,等我問一問劉滿財,再給你答複。”
楊殿城感覺這樣還挺劃算的,他沒砸自己的店,自己卻砸了他的店,他打斷妹夫的腿,自己也砸斷他的腿。
他把妹妹弄流產,自己廢了他,讓他當太監,算是基本扯平。
如果他願意出一萬兩銀子,這件事暫時可以告一段落。
不過楊殿城不能替妹妹作主,要回家問問妹妹的意思。
楊殿城騎著馬,回家問妹妹答應不答應。
劉滿財受了傷,暈了過去,躺在地上不知過了多久,才慢慢醒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