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滿財問:“賠多少錢合適?”
師爺說:“兩萬兩吧。”
“……”劉滿財滿頭都是黑線,你怎麽不去搶!
我打斷他小舅子的腿,他也打斷我的腿。我把他妹妹踢流產,他廢掉我命根,讓我做不成男人,這不是扯平了嗎?
為何我還要賠錢給他?
這不公平!
當然了,這些話他隻敢在心裏想想,不敢說出口的。
說出來就得罪了師爺,得罪了師爺就等於得罪縣尊,得罪縣尊,就別想在縣城混了。
他隻能氣呼呼地說:“錢太多,我賠不起。”
師爺反問:“你是賠不起,還是不舍得賠?”
“兩者都有吧。”劉滿財說。
師爺緩了一口氣,認真地問他:“你願意出多少錢?”
劉滿財說:“我最多賠三千兩,這已經不少了。我這麽慘,沒問他要錢,就夠傷心的了。”
師爺說:“三千太少,至少八千。”
“四千,一分不能多了。”劉滿財說。
師爺說:“再降降價,七千。”
“五千,一分也不能再多了。”劉滿財說。
師爺說:“你也別討價還價,一口價,六千。保證你買一個平安,以後永遠不會出事。”
“五千!”
“六千!”
“六千就六千!”
最終,在師爺再三逼迫之下,劉滿財還是屈服了,願意花六千買一個太平。
師爺得到滿意的價格,也不再多待,起身告辭,回去告訴縣令。
不過告訴縣令時,他沒有說六千,說劉滿財隻願意出五千。
縣令嫌少,才五千兩啊,與我最初的設想差一半。
不過他願意出錢就是好事,說明還是賣自己一個麵子的。
縣令就準備把這個數目告訴楊殿城。
楊殿城回到家,先看望妹妹,妹妹的情緒雖穩定下來,還是怏怏不樂。
畢竟損失一個孩子,還是她的頭胎,讓她當媽的希望落空,怎麽也得緩一陣才能恢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