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畢竟是往事,過於糾結也沒有任何好處。
我喝完了感冒藥,招呼蕊兒:“今天早上我跟鶯哥通了電話。他們說已經聯係上了藍派的人,這會恐怕已經見麵了。”
蕊兒嘟著嘴,“那就可以救回胖師叔了吧?”
“理論上是這樣沒錯。他們那邊在努力,咱倆也不要放鬆。”
我把上午在老牛那裏收獲的信息告訴了蕊兒。
蕊兒聽完,似懂非懂,問道:“師叔,我還是不明白。也就是說,周夢兒和李小牧兩個人在旅店裏一起睡覺了,是嗎?”
“嗯。”這種事我覺得也沒必要跟她講明白。
“可是,男女一起睡覺,不是要結婚之後才可以嗎?”
“這個嘛……時代在進步,社會在發展。哎呀,”我紅了臉,一揮手,“反正現在不講究那麽多了。你隻需要知道,他們確實發生過這種事就可以了。”
“那,李小牧之所以變成那副模樣,就是因為這件事咯?”
“當然。”
“可是!”這丫頭跟十萬個為什麽一樣,充滿了問題,“就像那位沙老板說的,周夢兒這樣做,對她自己有什麽好處?”
“所以我這不是正頭疼嗎?要是能解答這個問題,很多麻煩都會迎刃而解。”
我苦惱著,閉上眼,痛苦思索著。
沒錯,周夢兒是妖。妖與怪不同,怪的行事沒有原則,全憑一時的喜惡。而妖做任何事,都和人類一樣,有著極強的目的性。
沙老板一語驚醒夢中人,讓我換個角度,從妖的動機來思考周夢兒的行為。
我也在腦海裏無數次整理過周夢兒目前的所作所為。
一,她在學校裏交友無數,並在三月份挑選了三個同學,誘導他們走進了死亡陷阱;
二,她故意接近李小牧,並與李小牧在旅店約會,害小牧身體變異,人不人鬼不鬼;
三,為了混淆視聽,她故意用妖氣偽造了一具自己的屍體,誤導了我們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