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月的某天,林雋在餘禾市的住處。
“你心不在焉。”吳莘從這個堅硬的床板上坐起來。
“我這……本來就完成任務。”林雋躺著,轉頭看她穿衣服的背影。
“我是說,你完成任務也完成得心不在焉。又談戀愛啦?”
“不算吧。”林雋也一下子坐起來,開始套衣服。“你家那個最近怎麽樣?”他套完以後問。
“還好吧,沒再往家裏帶人。其實我是還好,他媽的反應倒特別大。”吳莘笑了一下。“他媽後來還給人家小夥子發威脅信,人家嚇得夠嗆。”
“真要命。”林雋感歎著。“她在你們結婚的的時候就該想到還有這一天的。”
“她不肯接受事實又有什麽辦法呢。”她穿好了,休息夠了,直接去客廳的冰箱裏取了瓶飲料喝。
“你要是有戀愛對象了早點跟我說。”她喝夠之後說。
林雋也坐到客廳,“嗯,會的。”
“到時候記得買個床墊。”她笑著說。“哦,對,她多大?”
“21。”
“21?那麽小。”吳莘有些驚訝。他之前的對象都比他大或者同年,包括她也是。“不會是以大欺小吧?”
“沒有……人家比我厲害呢。”林雋的語氣甚至有一點自豪。
吳莘“哼哼”笑出了聲。“不得了不得了,林大少爺有追求了。行了,不說了。”她去房間外的衛生間梳洗起來。
11月初,距上一次短信“聊天”結束之後,付連歧一個月都沒有主動聯絡林雋,也不回林雋說要請她吃飯的短信,隻有林雋發來的確定了哪天要她去的短信,並且“做法和場地和之前有區別”,她也就官方地回了個“收到”。
一個月過去了,那個尷尬的感覺理應消失了。她乘公交車,特意在路邊等了會兒,準時出現在他那裏。林雋見到她,也沒說什麽多餘的話,領到位置,檢查了一下收發音裝置,就讓她直接去了,看不出他的具體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