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拉契亞山脈一向是美國印第安人的狩獵場。美國早期的拓荒者丹尼爾·布恩(Daniel Boone)有可能就是穿越了這座山脈,帶領拓荒者們在肯塔基州定居。但在這一過程中,他沒有開槍射殺過大量原住民。約翰·麥克·法拉格(John Mack Faragher)在其傳記《丹尼爾·布恩:一位美國拓荒者的傳奇一生》(Daniel Boone: The Life and Legend of an American Pioneer)一書中寫道,布恩的後代“一直不認可布恩殘殺過大量印第安人的說法”。的確,根據《我的父親:丹尼爾·布恩》(My Father: Daniel Boone)中收集的對布恩兒子內森·布恩的采訪內容我們了解到,丹尼爾·布恩“隻承認自己親手殺死過……一個印第安人”。
彼時,布恩發現自己被一條河流擋住了去路,而河邊一棵倒下的樹上坐著一個正在垂釣的印第安人。布恩描述這個印第安人隨後“一頭栽到了河裏”。這句話是說,布恩為了繼續趕路,開槍打死了這個印第安人。但是他卻“不願意直截了當地承認”,因為這位印第安人之死“為布恩打開了逃生大門”。法拉格說,“高壽的布恩承認他的一生中隻殺死過幾個印第安人,這一位就是其中的一個”。內森·布恩也補充說,他的父親“認為自己在其他時候也殺過幾個印第安人”,換句話說,盡管布恩無心傷人,但是子彈無眼,有時殺人並不是他的本意。
如果說丹尼爾·布恩並沒有殘殺過大量的印第安人,那他肯定宰殺過幾頭熊吧?據說,布恩曾在兩棵樹上刻過字,如今這兩行刻字都頗有名氣。其中一棵樹位於田納西州的華盛頓縣,上麵刻著“1760年,丹尼爾·布恩於此樹旁殺熊一頭(D. Boon Cilled A. Bar on Tree in the year 1760)”。另外一棵樹現存於路易斯維爾(Louisville)的菲爾森曆史協會博物館(Museum of Filson Historical Society),上麵刻有“1803年,丹尼爾·布恩殺熊一頭(D. Boon Kilt a Bar, 1803)”的字樣。從刻在樹上的英文原文中我們可以看出,布恩的單詞拚寫水平在這40多年內並沒有什麽長進。誠然,一些生活在18世紀的人會在不同的場合,以不同的方式拚寫自己的名字。但是法拉格表示,布恩“一直都把自己的名字拚寫為Boone,而不是發音相同、隻是末尾沒有字母‘e’的Boon”。法拉格認為,這兩行刻字用的都是識字較少的人才會用的“Boon”一詞,這表明它們都是偽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