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漢帝國全史(共五冊)

第三十四章 王莽與新朝 王莽掌權

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以後,王莽一直在他新都縣的家裏貓著,沒敢有絲毫過分的舉動。然而,王莽管得了自己卻管不了兒子,他的二兒子王獲還是給他鬧了一出大事:殺人。

雖然那個年代人分三六九等,而王莽一家無疑是上等人,王獲殺的則是最下等的奴仆,若換作其他權貴,這可能都不算個事,可對王莽來說就不行。本來,以他的地位和勢力,要想把這事瞞過去並非難事,但王莽擔心此事如果這樣處理了,有朝一日定會被別人揭露出來。試想,日後那些別有用心的人若知道他的兒子曾經殺過人,會怎麽樣?

“喲,王莽的兒子殺過人,這麽多年都沒事,有權就是厲害喲!”

“王莽就是一個偽君子,平時表現得正義凜然,自己的兒子殺人了,卻又是另一套標準。”

“王獲隨隨便便就殺了一個下人,完全不當回事,根據上梁不正下梁歪的原理反推,想來王莽也……”

這種種話語都是王莽不能接受的。這麽多年來,他呈現給世人的是一個“高大全”的形象,而且時間越久,他的精神壓力就越大,更加怕自己的形象崩塌。他的心態也隨之發生了變化,不允許任何有可能玷汙他形象的事情發生。他愛惜自己的羽毛,甚至在這方麵有一點兒神經質。在這種神經質的影響下,王莽做出了一件令當時所有權貴都不能理解的事情:逼自己的兒子王獲自殺。

他的理由堂堂正正,畢竟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但此後每到夜裏,王莽總是輾轉反側難以入睡,兒子的死讓他開始重新思量自己這半生的表演究竟是為了什麽。之前他可以說是為了出人頭地,為了榮華富貴。然而,他也曾位居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可這又怎麽樣呢?他依然隻能小心翼翼,不敢有絲毫的行差踏錯,一有事情甚至連自己的骨肉也不能保全。看來,自己以前的想法是不對的,不應該隻想著做王家地位最頂尖的那個,而應該做這個天下地位最頂尖的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