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以後的十多天裏,我再也沒見過她,但是不知怎麽的,或許僅僅是因為看守所的生活過於枯燥單調吧!又或許是那天她對於我那首歌的評價讓我覺得她很特別,我在心裏總是常常想起她那嬌嗔的神態,明媚的笑容,以及充滿關心的話語。我不斷地回味當初撞在她懷裏的滋味,期盼著她能再次從窗口出現,可總是一次次的失望。
天氣越來越熱了。這十幾天裏,我的案子突然沒有了進展,也不見提審,等待是令人壓抑的,它折磨得我幾乎發瘋,整天茶飯不思。李哥心情好的時候,安慰我說:“沒事,這是好現象,說不定家裏正給你活動呢,你要真的很快就預審、批捕,那就說明你是從重從快,事兒就大了!”可我依然是心急如焚。
母親來看過我了,可惜我並沒見到人,隻收到送來的衣物、鞋子、被褥、日用品,還有五百元錢,李哥很高興,給我了天大的特權——兩天發我一包兩塊錢的煙,每天給我一袋五毛錢的方便麵,可以自己擁有香皂牙膏等日用品,這一下我成了眾人巴結的對象,都指望我心情好的時候賞個煙屁股過過癮,隻有曹哥依然對我不感冒,充滿了敵視。後來的事實證明,他是對的,因為,他就間接死在了我的手上。
日子一天天如死水般過去,每天就是放茅、放風、吃飯、打坐、打人和自己搞點苦中作樂的小節目,我漸漸地適應了這種生活,不再是那麽無所適從,但是我對自己的案子依然很焦急,可它依然是毫無消息,最終,我徹底病倒了。
已經四五天了,我不吃不喝,所裏看似還以為,我和許多人一樣,在上演“絕食”的節目,故而前三天根本就不管我,隻是偶爾記起了,在巡視的時候拉開風門看一眼,然後問一句:“還活著嗎?嗯!活著就好。”說完就關上風門就走了。我仍要盤在**——沒有人同情我,看守所是個無情的地方,同時又是個濫情的地方,因為這裏充斥著對同類冷血、殘酷、變態的摧殘。也隨處可見悔恨的淚水,對前途無望的嗟歎,還有人生傷懷的感悟。大家如果有愛,也都給了自己,甚至很多人連自己都在折磨。怎麽還會有人關心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