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本書上都有作者及編者的名字,幹嘛還要讓作者於售書的時候在已有自己名字的書上再簽一遍名字?比較流行的說法是讓作者與讀者見麵,便於溝通或交流;比較實在的說法,是有個紀念意義,證明你見著作者了;而站在商業的角度看,則是一種促銷手段。
將作家簽名作為一種促銷手段,就給作家出了個難題。一般讀者買作家的書,都是衝著他的書去的,而不是衝著他的麵孔去的。他又不是演員或主持人,一般也大都不甚漂亮,有什麽好看的?我買魯迅的書,買沈從文、汪曾祺的書,買拉美作家或昆德拉的書,不是因為他長得漂亮或知名度高,而是因為他寫得好,我喜歡。我若沒有問題向作者討教,也不見得願意去見他,除非他請我吃飯。因此上,將作家簽名售書與演員、主持人或氣功大師簽名售書放在一起衡量,作家就要吃虧,他沒人家漂亮,一般也沒人家知名度高。說不定沒見著你的時候我還買,一看見你不如我想象中的漂亮或順眼,我還不買了哩!
所以不能拿作家簽名售書跟演員、主持人或氣功大師簽名售書不作分析地一起比,它除了製造一點冷清的氣氛別的毫無意義。主持人一個小時簽二千多本是火爆,作家一個小時簽二百本是冷清,說明什麽?什麽也說明不了。你若一定要說明點問題,那也不是作家的悲哀,而是讀者的悲哀。而火爆與冷清是相對的,你一個小時賣二千本書就火爆了?泰山腳下賣香火的個體戶臉蛋兒不見得漂亮,一個小時還賣三千把香哩!你一個小時賣一千斤糧食,他一個小時還賣三千斤大白菜哩!這種比法有何意義?
一個認真的讀書人與追星族們的品位是不一樣的。將讀書人與追星族放在一起比,然後以人數來證明誰冷清誰火爆,無助於讀書空氣的造就和引導;擴大冷清氣氛,故作驚人之語,忽略嚴肅文學越來越多的讀者,不是低能就是不嚴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