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人——當然不是說的你和我,你和我是太冷靜了,不會出問題的——而是指的另一些人,這些人在別人家做客或晚上串門時,告別這件事會成為他們天大的困難。時間差不多了,而這名訪客也覺著可以走了,這時他會站起身來,匆匆說道,“好了,我想我……”可接著聽到的是,“怎麽,現在就走?時間還早著呢!”於是心頭的那份麻煩來了。
見聞所及,這類情況裏最慘不忍睹的一樁就得屬我的那個可憐的友人麥爾普曼努斯·瓊斯了,一名牧師助理——多麽好的一個青年,今年才23歲!和別人辭別嘛,這事他就幹不來。他太老實了,撒不了謊,他太虔誠了,不願在人前顯得沒禮貌。事情是這樣的,一次他剛放暑假,第一天下午便外出訪友。此後的六個星期就全歸他自己了——絕對地清閑無事。和走訪的朋友聊了一陣,兩杯茶下肚之後,便鼓足了全身勇氣去做那告辭的舉動,於是匆匆說道:
“好了,我想我……”
可那家的女主人卻道:“可別價!瓊斯先生,怎麽真的一會也不能多待?”
瓊斯是個老實人。“可以,”他答道,“當然可以,可以——再多待會兒。”
“那就不必走嘛。”
他留了下來。喝了十一杯茶。天將黑,他又站起身來。
“現在可是,”他害羞地說,“我想我真的……”
“真的要走,”女主人客氣地道,“我原以為你會留下來吃晚飯的……”
“那好,我會留下來的,”瓊斯道,“隻要……”
“那就留下來吧,我丈夫肯定會高興的。”
“好吧,”他有氣無力地答道,“我留下。”
看來瓊斯也隻有在此過夜了,可以給他打個地鋪什麽的。可瓊斯沒能聽出話音來,反而感激得熱淚盈眶。爸爸把他打發到一間空房子裏睡下,心中那份怪罪就別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