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至今談戀愛都不給女孩子送花,不是舍不得,是多年前送過,受了傷,此後就再不肯送了。
多年前,他追一個女孩子,其實也是很普通的女孩,長得一般,才情知識還不如自己,不過因為年輕,多少還有點可愛。他猶豫著要不要開口,該怎麽開口,萬一被拒怎麽辦?結果,為了不出現被拒的尷尬,他就給她買了一束很大很大的玫瑰,送到她的家門口,他想,如果她對自己有意思,就應該會收下那花,如果不收,那就應該沒意思。
那天,當他說他在樓下的時候,她先是不肯下來,後來終於下來了,但是她不肯收花,他稍微堅持了一會,她也就收下了,那情形,好像她已經答應他了。他興高采烈地回家,心中充滿了狂喜,好像自己要戀愛了一樣,可是,第二天,當他約她的時候,她卻說,“我們不合適!”
他感覺自己受到了奚落,就好像自己被玩弄了一樣。明明是收下了嘛,為是是不合適呢?如果不合適,當初可以不收啊。而且,對於他來說,他寧願她當初沒收,這樣也不會有後來的狂喜,也就不會有現在的失落,真是白歡喜了一場呢。
這個朋友的尷尬就正是許多女孩子喜歡做的:他們明明不喜歡人家,卻還要收下人家的禮物,這樣,就給人家一個誤解,以為是給人家機會了,結果,當人家再繼續追的時候,她又說不喜歡人家。可是,可是,為什麽你要收下禮物呢?難道你不是已經認可我了嗎?
這真是很鬱悶的事。
有人或許會說,人家當時收下你的禮物,那是給你麵子,怕你尷尬。可是,這樣做的“後果”反而更不好,因為,當你接受了他的禮物時,他會覺得你已經認可了他,而當你說你不喜歡他時,他會感覺自己被耍了。這種先開心後失落的情緒真的是雙重的鬱悶,是更大的失落。相比之下,當時的拒絕還反而不會讓他那麽難過,因為早有預料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