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樹有一段話:“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許我們從來不曾走過,但它一直在那裏,總會在那裏。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會再相逢。”
其實村上說的是人對自我的迷失,人的內心都有一片廣袤的森林,有的人可以走出自我,有的人總是迷失;有的人總能遇到知己,有的人遇不到;有的人可以找到愛人,有的人永遠找不到。所以,才會有“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還會再相逢”這樣的話。
如果拿這句話來形容愛情,那就是,如果兩個人錯過了,他們有緣還是沒緣呢,那要看他們的造化了,真的去強扭、強擰,這種緣分並不長久。
比如,曾經以為張柏芝和謝霆鋒無緣了,但他們後來卻複合了,而且還結婚生子,連“豔照”風波都沒能將他們分開,這就說明他倆真的有緣吧。
再比如,我的一個朋友,他跟女友分手後,對她說,如果三個月後我們還想念對方,如果還能重逢,那就說明我們真的可以在一起,他們都刪除了對方的聯係方式,以為這下子可以永遠不見,但三個月後,他們總是無數次地不期而遇,這簡直要命,最後,他們不得不接受這份緣分,因為他們怎麽分都分不開。
我最近看的一個電視劇裏也有這樣的情節:一個清朝公公喜歡一個趕馬的年輕男人,想盡各種方法要跟年輕男人在一起,年輕人不讚同他的方式,公公很痛苦,但到底想通了,他給年輕人寫了一封信,走了,他說,“不必擔心我,如果有緣,自會相見。”果不其然,他們後來在一個客棧裏相遇了。
武俠小說裏總是有很多這樣的情節:一些武林高手,要到江湖處理事務,一般是幫助後輩們解決某個棘手問題,一旦事情完成,他們要走了,那後輩總是留他們,但武林高手說,“有緣自會相逢。後會有期,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