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人間話本

§貪官的成本

《貪官傳》一書中開篇就說:“伐閱史冊,貪官如蟻,不能盡書。”這說的是封建社會貪官太多。如今呢?貪官說多說少似乎都不準確,大家公認的說法是反腐敗形勢十分嚴峻。諺語雲:“沒有最腐,隻有更腐。”說得過激一點,並非沒有道理。

我國大力開展了反腐敗鬥爭,應該說,收獲是巨大的,很多貪官落入法網,特別是很多高層官員被拉下了馬,譬如胡長清、成克傑、李紀周、慕綏新、馬向東等等。不過有一個現象值得人們琢磨,一方麵大批貪官落入法網,身敗名裂,一些人被判極刑,另一方麵貪官有增無減,呈現出“前腐後繼”的怪現象。我們在媒體上、從生活中感覺到大量貪官的存在及其嚴重危害。貪官違法亂紀,罪大惡極,與人民所不容,一旦被捉後果不堪設想,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了。可為什麽那麽多人爭著去當貪官呢?而且要冒那樣大的風險?貪官怎麽要錢不要安全呢?貪官是不是像魚咬鉤一樣太傻了?

在下愚笨,但再幼稚也不至於幼稚到認為貪官是傻子是笨蛋的地步。我總覺得貪官都是精明之人,絕非傻子。想想看,現在官場競爭多麽激烈,沒有較高的智商不可能弄上個一官半職的。貪官也是官,決不能等閑視之,隻有大笨蛋才會說官員是笨蛋呢。那麽為什麽很多人爭相去當貪官呢?這種現象最有說服力的解釋應該是當貪官有利可圖。人是逐利動物,哪裏有利,人就向哪裏奔,這是經濟學常識。古語雲:“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從經濟學角度講,一件事有利可圖時,人們便會趨之若鶩。這樣我們不難猜想到,當貪官是一種十分盈利的行當。既然十分盈利,很多人爭當貪官便不足為奇了。如果把當貪官視做一種經營行為,那麽我們很容易找到貪官前腐後繼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