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名言:人不可以有傲氣,但不能沒有傲骨。我總覺得真正的作家是要有骨氣的,一個寫作者,無論寫作的水平如何,如果沒有了骨氣,那麽他就不是真正的作家。有些人寫的東西實在不少,卻被稱為寫字匠、寫手、槍手,是因為少了骨氣。其中的道理很簡單,作家寫出的東西是精神產品,作家本人要有強大的精神支撐才行。沒有精神支撐的人,很難想象他能寫出好作品,就奢談以作家的良心、良知感染和激勵他人了,這樣的寫作者,就不配當作家了。
近日讀了雜文《擦鞋為何掛“作家”招牌》,心痛不已。株洲市一近六旬的作家老A為生計所迫,在株洲市汽車中心站給人擦鞋,因其擦鞋的鞋攤旁放有“擦鞋作家”的招牌而比其他擦鞋人的收入高出一兩倍。作者說:“我不明白,老作家擦鞋時,為什麽要在旁邊掛上‘擦鞋作家’的招牌呢?”作者“許多的問號打在心裏,似鐮刀劃割”。作者奉勸老作家“再去擦鞋時,千萬別再掛著‘擦鞋作家’的招牌,雖然那樣能比其他擦鞋的多掙10來塊錢,可‘作家’兩個字的標價遠不止那個最低的兩位數呀”!
我十分讚同作者的觀點。應該說,一個作家去擦鞋,並沒有什麽值得置疑的。作家是一種職業,擦鞋也是一種職業,同是勞動,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作家去擦鞋,是為了謀生活也好,還是為了體驗生活也罷,那是個人的選擇,自然是順理成章之事了。這從一個側麵反映了當代作家生存之難。事實上,在中國作家群中,以寫作養活自己的人所占的比例是很低的。在我所在的朝陽市,市級作協會員有三百多人,以寫作養活自己的人不到十分之一。他們都在從事其他工作來謀生,有的當門衛,有的養雞,有的賣菜,有的是上班族,有的是下崗工人。對於很多人來講,當作家隻是一種追求,而不是謀生手段。由此看來,老A擦鞋實屬正常,他當作家是一種追求,去擦鞋是為了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