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均益曾多次赴戰地采訪報道。伊拉克戰爭期間,率5人報道組赴伊拉克采訪,在伊拉克戰爭爆發前兩天,水均益帶領報道組奉命撤離了巴格達。此後,水均益走進了中央電視台《麵對麵》欄目。他說:“我們不想離開,覺得大戰將至,那時候要走的話,像個逃兵,當我們走的時候,確實有很多記者也同時在走,但還有一些人還是呆在巴格達。我不信他們比我更勇敢,由於種種原因,隻是他們能夠留下。真正戰爭開始時我們已不在巴格達,這的確是一個比較遺憾的事情。”
我想,水均益所說的遺憾恰恰是我不遺憾的地方。水均益說得很真誠,大家都知道,水均益是一個勇敢敬業的優秀記者,如果上麵要求他在巴格達堅守,他是決不會自己撤退的。他承認:“確實不想走,一步三回頭”。實際上,是上麵命令他們撤退的。我認為,這個命令是不尋常的。這裏包含著一種很寶貴、很值得推崇的價值理念,那就是對人的生命權的尊重。在獲取戰爭新聞和保護記者生命權發生矛盾的時候,我們最後選擇了後者。這從人性角度來講,其意義是很大的。這無疑令人肅然起敬。
應該說,對於任何善良的、有理性的人來講,都不希望我們的記者在戰地冒著生命危險去獲取新聞,人們認可少看一點新聞,也不願看到我們的記者在戰場上出事,不願看到遇難者的家屬那種悲痛欲絕的場麵。人的生命隻有一次,生命對於人來講,無疑是最為珍貴的。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設身處地去想一想,在那樣危機四伏的環境裏,每一分每一秒都可能被戰爭奪去你的生命,我們自己為了多看一點新聞,就把別人的生命豁出去了,那也太殘忍吧,太不公平了吧。我曾對一些人說,假如水均益是你家親戚,你是讓他撤退呢還是讓他堅守呢?我想這個問題是很好回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