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你真愛自己的孩子嗎

第十六章 文藝學徒

我念中學的時候就喜愛文藝,有空就讀小說,還參加了學生劇團、合唱團、壁報社,興趣比較廣泛。我喜歡語文課,認真寫作文,每次有了好的作文,被老師選發在壁報上,心裏都很高興。我18歲參軍後在文工團當演員,仍然喜愛讀書和習作,下連隊開展文娛活動時,常把好人好事編成快板、歌詞等小節目,被文工團選用了,領導還給予表揚。19歲時報紙發表了我的短篇小說處女作,對我樹立寫作的自信心是很大的鼓勵。不久,部隊入朝作戰,每天都有英雄故事,可寫的事情太多了,我也不斷發表小說和詩歌,有的發在老舍主編的《說說唱唱》上,獨幕劇《一家人》和歌曲《坑道之歌》還獲得誌願軍文藝匯演的甲等獎。少年得誌,我有了當作家的想法。

1953年冬,以賀龍、老舍為正副團長的祖國人民赴朝慰問團來到前線。

老舍告訴軍政委,“我有個侄子是誌願軍”。很快就見麵了。我已長成一米八的大個子,胸佩4枚軍功章,立正給他行軍禮。七年不見,二爹深情地說,“你就是大年!立功啦,也有胡子啦,不,還不算胡子,隻是嘴上的一層茸毛。”我說朝鮮停戰了,上級動員我們這些參軍的高中學生回國考大學,我想讀中文係,當作家。沒承想受到二爹的批評,要我先當“文藝學徒”。隨後他又來信說,“誰想當作家都好,那就拿出貨色來。我已經55歲了,不是還要到朝鮮來向誌願軍學習麽?大年,你還年輕,真的喜愛文學,就不要脫離火熱的鬥爭生活。”這是長輩的肺腑之言。二爹有寒腿,數九寒天還堅持要到山上的前沿陣地采訪,三百多米高的陡坡,積雪盈尺,根本無路可走,是戰士們用擔架把他抬上去的。回國不久,他就發表了描寫誌願軍的作品。這年我22歲,決心長期當好文藝學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