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劉醒龍自選集

§與生活辯論

文學創作不是無的放矢,在社會中,文學是對時光中破碎記憶的不斷修補與完善。對個人來說,則是對有限生命的無限想象。

一九九二年第五期《青年文學》發表我的中篇小說《鳳凰琴》後,曾有大量讀者來信,許多人提出希望能讀到《鳳凰琴》的續篇。時任中央黨校常務副校長的高揚同誌,曾在《光明日報》上著文,也提及這樣的希望。我沒有趕那個熱潮,一方麵是個人性格,不喜歡隨大流,就像這些年流行淺俗易讀的小長篇,而我偏偏要寫被人疑問“百萬字的長篇誰看”的有大的內容的厚重之作。另一方麵,也有某些善意誤讀的原因,如果普遍地染上“集體無意識”,不去細心發現文本的真實意義,那樣的寫作不僅是無效的,甚至是負效果的。

在寫作中,偽細節會毀掉讀者與寫作者的契約。

而偽感情,則會毀掉寫作者與文學既有的默契。

當年沒有續寫,並不等於說,我永遠都不想寫了。事實上,這麽多年,我一直在用隻言片語的形式,靜靜地豐富著相關靈感。前兩年,一位來自西北地區的同行告訴我,在他的家鄉,鄉村教師們人手一冊《鳳凰琴》,那些困難得不知道什麽叫困難的老師們,將《鳳凰琴》當作經書來讀。就在那一天,“天行者”三個字,終於從我心裏湧了出來。之後的某一天,我讀到一篇文章,汶川縣一位叫樊曉霞的老師,結婚十四年,一直在高山教學點教書,每年隻有寒暑假才能回到縣城與在中學教書的丈夫團聚。兩口子經常讀《鳳凰琴》,一邊傷心落淚,一邊又用小說的主人公來安慰自己。十四年後,樊老師剛從高山上的教學點,調到縣城裏的映秀小學,剛與家人團聚,就被大地震永遠地奪走生命。

因為這兩件事,我才覺得讓《天行者》成書的時候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