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明朝帝王師

第76章

——記大奸臣嚴嵩

偌大一部《明史》,記載二百六十九年間明朝人物。有資格進入《奸臣傳》的,隻有六人,他們是胡惟庸、陳瑛、嚴嵩、周延儒、溫體仁、馬士英。這六人中,胡惟庸當過宰相,陳瑛當過禦史,餘下四人均是首輔。明代官場中,利用手中權力貪贓枉法、結黨營私者不在少數,為何隻有這六人有資格當奸臣呢?史官遴選時,定了一個標準。

宋史論君子小人,取象於陰陽,其說當矣。然小人世所恒有,不容概被。以奸名,必其竊弄權柄,構結禍亂,動搖宗佑,屠害忠良,心跡俱惡,終身陰賊者,始加以惡名而不敢辭。

可見,被選為奸臣的條件也很苛嚴,甚至比選忠臣更難。很遺憾,本文的主人公嚴嵩,竟然在眾多列選名單中高高地勝出。

嚴嵩是江西分宜人,長相有三大:大個子、大眼睛、大嗓門。弘治十八年(1505)春考中進士。斯時他隻有二十二歲,可謂少年才俊。金榜題名後四十天,孝宗皇帝駕崩,爾後武宗皇帝即位。嚴嵩是在老皇帝手上獲取功名,新皇帝手上參加工作。由於他長相奇特,加之策論深得主考官賞識,於是得選庶吉士,兩年後授翰林院編修。二十四歲就當上了皇帝跟前的詞臣,可謂少年得誌。但是,一年後他就以養病為由向吏部告假還鄉。在老家築了一座鈐山樓,又埋頭讀了八年書。這八年京城的政治,我已在《屢經憂患身心老》一文裏作了介紹。我想,嚴嵩不肯待在京城,應該與太監劉瑾的專權有關。人變壞會有一個過程。年輕時的嚴嵩,對腐敗的官場以及驕橫的奸佞還是抱有警惕,不肯同流合汙。這八年,他的學問大有長進,而且回避了官場的險惡。

嚴嵩於正德三年(1508)回鄉,正德十一年返回京城。離開家鄉之前,親友送別,他寫了一首七律《將赴京作》贈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