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始蒙昧時代,或封建社會的早期,以及現在還處於野蠻狀態的未開化部落裏,用活人作為祭祀品,然後分而食之;或將擄掠俘獲的敵人,殺來吃掉的習俗,是屢見不鮮的。
這種食人惡俗,至今還流行於西非和中非,及南太平洋群島。據說,蘇門答臘的巴塔克人,在由荷蘭人完全控製以前,還在市場上出售人肉。而打了勝仗的毛利人,將戰鬥中死去的人的屍體切碎,擺出人肉宴席,也是常見的。但是,社會進入文明狀態以後,這種駭人行徑,已普遍被視為反人類的罪惡。
中國雖稱作文明古國,但在漫長的封建社會裏,卻一直有持續不斷的不文明的食人記錄:
紂王
《管子·小稱》載:“夫易牙以調和事[齊桓]公,公曰:‘惟蒸嬰兒之未嚐。’於是,蒸其首子而獻之公。”為了討君王的歡心,這位極善烹調,後來被視為中國廚師開山之祖的易牙,竟把自己的兒子弄死。精心做了一道菜,端到宮殿上去。
暴虐的紂王,就是挖比幹的心的那個家夥,曾經將姬昌[周文王]拘押在羑裏,為了測試其忠誠度,將他的一個兒子宰了,剁成極細的醢(也就是肉糜),包在餅裏,而姬昌居然一點不動聲色地,將這人肉餡兒餅,全部吃了下去。
三國時劉備落難,逃到山村裏,一位老鄉聽說他是皇叔,沒有什麽好招待的,連忙把老婆殺了,割下肉來炒了一盤菜,讓劉備充饑。第二天離開時,才發現那個可憐的女人,像宰殺的豬那樣,還在廚房裏掛著呢!
想不到進入九世紀以後的唐代,白居易《秦中吟》,其中之七《輕肥》,竟出現了“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句。中國人愈益文明發達的同時,將人食人的醜惡現象寫到了詩裏,那真是夠嚇人一跳的。
《新唐書》卷192,寫安史之亂時,睢陽被圍:“[張]巡士多餓死,存者皆痍傷氣乏。巡出愛妾曰:‘諸君經年乏食,而忠義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眾,寧惜一妾而坐視士饑?’乃殺以大餉,坐者皆泣。巡疆(強)令食之。[許]遠亦殺奴僮以哺卒,至羅雀掘鼠,煮鎧弩以食。”“被圍久,初殺馬食,既盡,而及婦人老弱,凡食三萬口。人知將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遺民止四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