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15.移家高處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這道理古今不錯。不過,何為高低處,不同人有不同尺碼。雍正十一年(1733)二月,已經三十三歲的吳敬梓,決然離開故鄉全椒,將自己獨立小家移到南京去,這在他,以至在今人眼裏,怎麽看都是往高處走了一大步。庸人則可能認為,這個敗家子,扔下舒適的豪宅和仍可供他殷實生活一輩子的家產,到那無親無故兩眼一抹黑,沒個立錐之地的大地方去租小房子住,有什麽好?吳敬梓當然認為,不僅好,而且大好。他已進入而立之年三載了,具體怎麽個立法他不一定很清楚,但南京曾為六朝古都,至今高人薈萃,乃江南文化高地。移居長汀邊的文化高地,天長日久,自己這隻全椒襄河小船,定會水漲船高的。至於住房,租或買都不打緊,選舒心遂意的好人文環境擇居處,最為要緊。南京的房子,尤其佳居之處的房價更是太貴,所以祖上一些在南京居住過的前輩,沒一人買過房子。明朝崇禎年間,爆發過大規模農民起義,全椒也被波及。吳敬梓曾祖吳國鼎因此曾帶母親在南京的白下避居,沒置房產。另一位曾祖吳國縉在中進士以後,到南京任職,七十四歲高齡辭世,但住的是朝廷官宅,不屬於私產。他的生父吳雯延也曾住南京讀書,是借寓在清涼山虎踞關附近的叢霄道院,並未置宅。吳敬梓的堂兄吳檠也到南京居住過,同樣沒有置宅。隻吳敬梓一位曾任廣西修仁縣知縣的金姓舅舅,在南京西南紅土山附近自建了一座五柳園。但吳敬梓移家南京時金姓舅舅已故,房產已屬他人,這就等於吳家及親友在南京房無一間,地無一尺。隻有特別不看重錢財的吳敬梓,在南京秦淮河畔選中了一處滿意的水亭先租下,等以後手頭寬裕時再買下。租妥後才讓全椒那邊發船,把續妻葉惠兒和家具及一應細軟、書籍等直接送到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