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和魚去散步

被捉弄的善良

被捉弄的善良

有天早晨我正站在十字路口等綠燈,一個持手提電話的小夥子忽然上前問我是否撿到了東西在等失主。他見我沒聽明白他的意思,急得一副哭腔進一步說他給未婚妻花幾萬塊錢買的一枚“鑽戒”方才掉了,大概是掏手機打電話時掉的。我對金銀首飾之類從不感興趣,也一無所知,他咬舌尖說“鑽戒”時我還以為是說向我暫借什麽東西。我對一些發了財便燒得不知如何是好,挖空心思向女人獻殷勤並特別願意走路時打電話顯擺的那種淺薄的“小款”(或叫“小大款”比較準確)們十分厭惡,所以對麵前這個哭唧唧的家夥我並沒怎麽產生同情,反倒厭惡地想,讓你臭美,美出事了吧?離開他往前走時我心裏竟流露出些許私憤:勾引女人時充大款,丟了一點東西立刻露出小款的孫子相,活該!

當我順著綠燈的人流過馬路時,這小款兒已在我前頭過去了,邊走邊低頭尋找著。可走出有半裏路的時候,一個推自行車的小夥子彎腰撿起一件小東西並當場在看的情景闖入了我的視野,並且我看見了那東西正好就是一枚戒指。小夥子剛要把戒指揣起來走掉,我的正義感此時忽然又戰勝了對那討厭失主的私憤,立刻上前讓小夥子把東西拿出來,說失主正在前邊找呢,都快急哭了,叫他趕快送去。這時撿戒指的小夥子打開戒指盒又看了看,驚呼說標價三萬八千元哪!然後看看表說馬上到八點了,他們單位八點鍾打簽到卡,遲到一次全月獎金都沒了。他把戒指交給我說,就由你轉交吧。他把戒指交到我手時我很感動,暗想這小夥子不貪戀不義之財,這在物欲橫流金錢至上風氣相當盛行的時代顯得多麽難得。我便請他留下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以適當的方式表揚表揚他。

小夥子照辦之後也問了我的單位,我就讓他看了工作證並給了他一張名片。他看了看名片要走時說,由我代失主答謝兩條煙錢就行,三四萬塊錢的東西失主準會答謝我更多東西的。我說我沒這個責任和義務,到時說不清楚麻煩,如果不相信我,就一同去交給失主。小夥子這才急忙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