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是一門語言藝術,而挨罵,則是一門行為藝術,《紅樓夢》中幾乎寫盡了中國人的罵和被罵。
我記得1957年的秋天,因為寫了一篇小說《改選》,在當年七月號的《人民文學》雜誌上發表以後,被劃為“右派”。當右派,並非一戴右派帽子就了事的,還要加以批判,加以聲討,加以群眾圍攻,加以低頭認罪,是有一整套所謂政治運動的程式要進行的。在北京東單三條我們機關接連好幾天的批我的大會上,一位當時的劇作家,對我將在《人民文學》上要發表的另一篇小說開頭的一句話“太陽漸漸地落下山去,天色也漸漸地沉重起來”說:“看這個李國文,心理多麽陰暗,思想多麽反動,他不寫太陽上升,偏要寫太陽落山,是何居心?”
我隻好啞然。
因為對一個寫過一點東西的這位劇作家,這種幾乎不懂文學常識的批判,說什麽都是多餘的。也許我臉部表情,有那麽一絲絲不屑回答的表現,激怒了他,也激怒了運動積極分子,就有人跳起來喊口號,要我放老實些,要我端正態度,要我坦白從寬。在場的我的那些同事,也一齊隨著呐喊。
這位劇作家來勁了,用手戳著我的額頭,唾沫星子噴到我的臉上,他破口大罵起來:“你算什麽東西?頭頂長瘡,腳底流膿,壞透了!”到了“文革”期間,我不禁額手稱慶了。那時的紅衛兵已經把毛主席比喻為最紅最紅的紅太陽,如果這個時候,這位劇作家挑頭說我太陽落山,是攻擊偉大領袖,我還不被當場打死?不死也得脫層皮。
於是,想想,被罵兩句,又何妨?
《胡適來往書信選》中,有致楊杏佛先生一書,雲:“我受了十年的罵,從來不怨恨罵我的人,有時他們罵得不中肯,我反替他們著急。有時他們罵得太過火了,反損罵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們不安。如果罵我而使罵者有益,便是我間接與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情願挨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