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筆有一種極特殊的感情,這不光因我是作家每天都離不了筆,主要因為童年和少年時代留下過太深的關於筆的記憶。為了能有一支用墨水寫字的筆,我創造過一個個曲折生動的故事。盡管現在我把全家的筆收集起來怕有三十多支了,也無法使我將最初關於筆的故事忘掉。
小學二三年級的時候老師還不讓我們用鋼筆,可我看高年級同學用鋼筆寫出的字又清楚又漂亮,便也想早點寫鋼筆字。那時的小孩們手裏一分錢也沒有,五分錢就是巨款了,而我還沒到老師要求用鋼筆寫字的時候就想買一支鋼筆,那不是異想天開嗎?盡管那時小學用的隻是一角多錢的蘸水筆。
盼筆心切,我仔細琢磨了百貨商店售貨員阿姨用的蘸水筆之後,宣稱沒什麽了不起的,可以自己做。我先用蘆葦稈削製。蘆葦稈太脆,把小刀磨了無數遍好不容易削成了,一蘸就軟了,並且稍一掐就破裂。於是我又想到公雞的尾翎,第一次用尾翎試驗是拔了自家的公雞毛,做成了倒是可以用,但毛色不漂亮。我把周圍各家的公雞偵察個遍,尾翎最漂亮的那隻竟是我們班最漂亮的女孩家的,起先我不忍心拔,後來被筆唆使得忍不住還是拔了。做成又好使又漂亮的筆後,欣喜之情按捺不住,第二天就拿到班上公布成果。大家紛紛搶著看,搶著用,很快就把剛剛誕生的筆搶得粉身碎骨,同時還被漂亮女孩發現她家雞尾翎是我拔的,告了老師,我的發明以被老師批評一頓告終。
可下盼到老師正式要求每人都必須使用鋼筆寫字了,我才有理由向家裏要錢買鋼筆。媽媽給我兩角錢,鄭重交待說:“五分錢買鋼筆尖,一角錢買鋼筆杆兒,五分錢買一片墨水片兒,丟了或買了別的決不再給。”不是媽媽小氣,別家也是這樣,有的家孩子連這樣的學還上不起呢!我拿著兩角錢掂算好長時間。我想買一本《孫悟空三打白骨精》小人書,想了好久了,卻沒有錢。我決定拿出一角錢來把這本小人書買了,剩下一角買支蘸水鋼筆杆得了。至於墨水和筆尖,我已想好了。媽媽常用藍染粉染衣服,一包染粉就可衝半盆藍染水,就用媽媽的染藍充鋼筆水了。筆尖呢,爸爸有兩支蘸水筆,家裏一支,學校一支。爸爸是老師,偷他一個筆尖,學校還會給他補的。我就這麽實施了自己的陰謀計劃。不想爸爸對一開始正式用鋼筆寫字很重視,檢查完我的作業後又手把手糾正我拿鋼筆的姿勢。很快爸爸發現了筆尖是偷他的,我便挨了一頓打。爸爸邊打邊說:“你小小年紀怎能擅自花錢呢?你太膽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