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十八世紀法國革命者首先提出了公仆的概念,其大意是:官與民是新的意義上的主仆關係,政府和官員是老百姓的所有物。
看來,公仆這一概念是舶來品。現在人們通常稱領導幹部是人民公仆。孫中山早就強調,革命者是人民的公仆,在公仆這一詞中,反映了人民當家作主的良好願望。
凡事都不是一成不變的。蕭伯納說:“世界上隻有一條金科玉律,那就是世界上根本不存在金科玉律。”社會不斷進步,現在提倡人人平等,不論是官是民,都屬於人的範疇,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講,再人為地確定主仆關係,都是缺乏科學精神的,也與時代精神相悖。更令人擔憂的是,大家對此熟視無睹,在社會上對這個詞大書特書,翻開報紙,公仆一詞頻頻映入眼簾,打開電影,公仆一詞更是耳熟能詳,再熟悉不過了。
道理很簡單,現在我們正步入工業文明社會,我們提倡的是平等、民主、公正,人與人之間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權利是平等的,沒有什麽高低貴賤之分、主仆之分。封建社會提倡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體現主仆分明、上下有別、等級森嚴,對此,“五四”運動期間,就給予了深刻的批判。現在我們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講求法製和公正,何來的主,何來的仆。如果大張旗鼓、理直氣壯去提倡去宣傳公仆如何如何,那是不妥當的。愚以為,說當官的是百姓的仆和說百姓是當官的仆同樣是不科學的、荒唐的,經不住推敲。當然,我們提倡領導為大眾服務,正所謂“俯首甘為孺子牛”,這是沒錯的,但我們用主仆關係界定公民與官員關係,這本身不符合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精神,與曆史發展相悖。
退一步講,說官員是公仆,究竟有多少人從心裏相信,這不是禿頭上的虱子明擺著嗎?住房子,公仆級別越高,住的房子越大,而一些主人無房可住或三代同堂、四代同堂;公仆有車子坐且級別越高坐的車子越好,而主人卻上班騎自行車;公仆因公或因私可經常赴高檔飯局,好不瀟灑,而主人隻能粗茶淡飯,使大勁去去小吃部;公仆有較多機會公費出市、出省或出國觀光,主人能成嗎?許多公仆的家裏富麗堂皇,而主人家裏卻簡簡單單;公仆說一句話,大家都得去行動,主人說一句話,能頂什麽;公仆開會做報告可由秘書代勞寫稿子,主人有這個資格嗎?總之公仆一詞用到官員身上確實不合適,與我們所提倡的實事求是的精神相差太遠了,確屬用詞不妥。而有些官員見錢伸手,見色眼開,成為蛀蟲讓老百姓傷透了心,這也難怪一些老百姓一提某些公仆就氣得鼓鼓的:什麽公仆,是公害還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