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讀到一則寓言故事,感到餘味無窮,遂抄錄如下:
狐狸和大雁一同被困在獵人設下的籠子裏,狐狸對大雁說,我有一千種辦法逃脫,大雁說,我隻有一種辦法逃命。這時,獵人來了,大雁便躺在地上裝死,獵人以為大雁被狐狸咬死了,便將它抓起來隨便扔到外麵,大雁忽然展開雙翅,飛走了,而狐狸想的一千種辦法一項也沒有得到實施,便被獵人收入囊中。
這使我聯想起當前的反腐敗。常聽有人這樣感慨:多少多少個文件管不住一張嘴,多少多少次重申管不住亂收費,多少多少條嚴禁管不住貪汙犯罪,多少多少場掃黃打非禁不住“三陪風”。乍一聽,好像腐敗這東西是“藥王爺擺手,神人沒治了。”
不過,凡事不能鑽牛角尖,放眼世界,廉政建設搞得成功的國家多的是,這說明:腐敗雖是頑症,並非不可鏟除。遠的不說,就拿新加坡來說,很值得我們研究一番。新加坡曾獲“亞洲第一清廉”之美譽,該國建國32年極少發生官員腐敗案件,不了解情況的人往往以為新加坡反腐敗有什麽絕妙辦法。事實上,他們根本沒有把問題搞得那麽複雜,他們隻是製定若幹法律條文,並嚴格執行,毫不寬大。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執法嚴明、執法如山。比如,新加坡法律規定,禁止公務員利用職務或職位方便向人民收取回扣或傭金,反貪法訂有明文:公務員“接受”或“同意接受”任何薪金外的報酬或獎賞,均視為貪汙罪。其所得與收入不符,必須解釋額外收入來源,否則也視為貪汙罪,嚴格執行,一絲不苟。新加坡法律之嚴往往令人忍俊不止。比如,使用廁所,不衝水為不法行為,一次忘衝罰50新元(1新元相當於5.5元人民幣),二次忘衝罰500新元,多次忘衝罰1000新元。因為“方便”未衝水而罰款,這在世界上大概絕無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