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番教育部給大學教師定級,鄙人恭逢其盛——我所在的學校已經定完。具體有多少級,當時我不清楚,後來見報道,才知道從講師到教授,一共13級,盛哉!
定級的時候,多少有點神秘,上麵通知文件不下發,老師們自己到辦公室來看,看完決定自己申報哪一級別,然後交由什麽機構審批我就不太清楚了。當時我問通知我的人,教授一共有幾級?最低的是哪級教授?回答說一共四級,最低的是四級教授。我說那好,我也不去看什麽文件了,就報四級。
雖然沒有具體看文件,但是評級的標準還是知道一點的,因為周圍同事都在議論,在早,上麵也發過一個表格讓大家添,說是為了定級做準備的。定級首先是年限,年限越長,級別越高,其次是官職,什麽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成員(非名校學官和特資深的老教授不可)、重點學科研究基地主任等等,再就是科研成果,要在學校規定的A類和B類刊物上發多少文章(這類刊物的名錄上有《人民日報》和《光明日報》),有沒有承擔國家重大科研課題(這種課題又是非學官莫屬),有過沒有得過國家級的大獎。從這些標準來看,我自報四級,一點都不冤。
其實,標準倒在其次,關鍵的問題是,為什麽要給大學教師們定這樣繁複的級別?難道真像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說的那樣,是為了拉開檔次、避免教授吃大鍋飯嗎?一向喜歡拿美國說事的教育部,為什麽在這個問題上偏偏不學美國,那裏的大學教師,一般隻有三級,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作為一個由學者組成、做的是教學和研究的行業,裏麵的人分成13個級別,讓大家一級一級地爬,而且爬上去爬不上去的標準,是由教育行政部門製定的,真的很有必要嗎?我們的當權者,真的沒有其他方式來激勵教師上進了嗎?其實,就算標準非常合適,評級非常合理,這種成千上萬大學教師爬金字塔的景觀,已經很是搞笑了。令我想起下鄉調查的時候,一個鄉鎮幹部對我說的話,現在,在鄉鎮,一個副鄉(鎮)長,想做到鄉鎮書記,得經過四級的攀爬,副鄉(鎮)長,副書記,鄉(鎮)長,書記,一般要耗上六七年到八九年,十幾二十幾年也沒準,甚至可能熬不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