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關於“兩腳羊”的故事

也談“黃宗羲定律”

什麽叫“黃宗羲定律”?簡單地說,就是某些傳統王朝的賦稅改革,將前麵濫征的各種攤派與附加,與正稅合在一起一並征收。然而改革之後,政府漸漸忘記了這一並征收的賦稅,本身已經包含了攤派和附加,再次另行攤派。結果是改一次,賦稅增加一回。最典型的莫過於明代的一條鞭法,改革後公私稱便,朝廷的歲入也大為增加,但是後來朝廷又增加各種新的攤派和附加,最後是民不聊生,引發了明末農民大起義,朝廷葬送了自家的卿卿性命。這種現象,是明末大儒黃宗羲首先提到的,所以得了此名。

嚴格來講,這算不上什麽定律。隻是一種曆史上出現過,但並不算太常見的現象。近世學者也注意過這個問題,錢穆先生曾經提及於此。但它名聲大噪,卻還要歸功於秦暉先生將之命名為“定律”,而此定律又得到了溫家寶總理的注意,以至於一時間,大報小報,嚷個沒完,連我當年學農機的同學,都來問我是不是又出了一個叫黃宗羲的數學家,搞出了一個什麽定律。

說實話,這種現象或者說“定律”之所以能出現,關鍵在於政府開支的增加。中國古代是農業國度,國家的收入主要依賴取自農民的賦稅,來自工商業的稅收(除了鹽稅之外),主要用來支付皇家私人用度的開支。由於缺乏近代的金融係統,因此無論工商業發達與否,國家對其的監管都沒有可靠的手段,用黃仁宇的話來說,就是無法在數目字上管理,因此,也就難以依賴這種其實並不小的財源。

但是這樣一來,就出現了問題,由於來自農業的收入相對來說比較穩定(除了出現全國性的災荒),但增長速度卻慢,而且即使增長,由於政府稅收是依靠幾乎很難有多少變化的黃冊和魚鱗冊來征收的,也很難反映到稅收上。因此,那個時代的政府,基本上是量入為出,每個部門都有固定的款項,也有固定的開支;凡屬重大的事務,也都有固定的撥款,比如漕運、河道修繕等等。國家的機動開支很少,一般隻準備兩項,一是備荒,二是應付戰事。比較起來,應付饑荒的儲備還算充足,但對付戰爭的準備就顯得相當有限,一旦戰事拖得久一點,儲備就會告罄,非得挪用它款方可。這種政府財政體製,最害怕的是兩種情況,一是突發事件以及額外的開支,二是曠日持久的戰事,兩者往往會引起一係列的拆東補西,一係列的財政緊張,一係列的拖欠,多少年都回複不了正常。如果連拆東補西都應付不了,那麽隻好增加稅收,一般是在正稅之外再加攤派。這就是為什麽我們的古代號稱君主專製,但皇帝大修宮苑的時候總是會遭來大批的諫章。戶部,不,整個官僚體係都緊張得了不得,皇帝意誌要想貫徹下去,總是大費周章。當然緊張歸緊張,這種開支有時還是非添不可,結果最後還是在攤派上打主意了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