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關於“兩腳羊”的故事

“行政分權”話古今

中國的事從來都難辦,政治尤甚。長期以來,承認權力需要製衡都成了禁區,不許談,更不許討論。殊不知,古人的製度也有權力的製衡,否則怎麽會有行政、監察和兵權的各自獨立與相互牽製(從秦始皇開始:丞相、太尉、禦史大夫三足鼎立),怎麽會有相權的分割,怎麽會有一責多任的官製。我們之所以稱古代為專製體製,隻是在製度安排上,沒有設計對皇權的製約而已(實際的製約也有,比如,皇帝的政治權威之外,還存在一個名叫孔子的理論權威)。現在好了,行政改革已經啟動,深圳開始實行行政分權的試點。於是,學界一片叫好,即使對政府最不滿的人也以為,至少人家已經承認了權力需要製衡,怎麽說也是個進步。

行政分權,尤其是地方行政分權是進步嗎?否。至少從製度上講,這隻是古已有之的舊貨色。中央一級的行政分權,實際上從魏晉實行三省製就從製度上開始確立,中書省草詔,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行,這一製度到了隋唐得到了進一步鞏固,三省長官,同為宰相,最高行政首腦被一分為三。至於地方行政的分權,最典型的莫過於明代。朱元璋打天下,繼承了蒙古人留下的行省製度,為了擔心如此大區域的地方長官尾大不掉,改掉元代的行中書省體製,變為三司並立,主管民政財政的布政使司,主管刑政和監察的按察使司和主管兵政的都指揮使司。三司平級,各不相屬,不僅事權分割而交叉,而且還在製度安排上鼓勵各司長官互相糾彈,以收相互製約相互監督之效。

然而實際情況如何呢?顯然是沒有如朱元璋的如意算盤。三司三權分立,互相牽製固然有之,但那是辦正經事的時候,相互監督也有,那是在彼此鬧翻挾私報複的時候。更多的情況是,有撈好處的時候則彼此心照不宣,甚至相互勾結,有難辦事務的時候,互相推諉,用腳說話,踢皮球。行政分權的結果,不僅造成了行政效率的極度低下,而且對地方官營私舞弊也沒有多少抑製的作用。所以,明朝從建立,就不斷地向地方上派遣巡按禦史,考察吏治,幹巡也巡不明白,隻有在老百姓的戲劇裏,八府巡按才能夠肅清吏治,懲治貪官。最後地方普遍地出現危機,隻能派出集監察官和軍事長官為一身的巡撫與總督,淩駕三司之上,於是體製又回到了地方行政專權的老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