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眼裏,太監就是伺候人的,無非給皇帝和他的配偶使喚,呼來喝去,讓幹什麽就得幹什麽。對於絕大多數太監來說,這種說法並沒有錯,的確,宦官的產生就是帝王要找人伺候自己和妻妾,宦官就是伺候人的。皇宮裏諸位人上人的吃喝拉撒,衣食住行,都得太監來服侍。這些人已經不僅是“四體不勤”的事了,他們的四肢幾乎完全退化,離開了太監,他們不僅飯吃不到嘴裏,衣服穿不到身上,而且很可能會尿在褲子裏。比起宮女來,太監是徹底的奴隸,因為宮女還可能與皇帝有一腿,而且到時候還可以放還民間,而太監即使放了,也成了廢人,難以過正常人的生活。
但管事管多了,不僅會有油水,還會有權力。眾多灑掃庭院,看門護院的小太監當然隻有吃苦幹活的份,但是像寶塔似的層級管事,斷然不會輕易放棄撈一把的機會,甚至弄權於朝堂。趙高敢於在秦始皇的時候秘不發喪,偽造遺詔,最終玩朝臣於股掌之上,很大原因是因為他身為車府令,主管皇帝出行的車馬,而正好秦始皇死在出行的路上。明代宦官24衙門,司禮監的太監權力最大,就是因為司禮太監負責當皇帝批閱奏章時伺候筆墨。而明代相當多的皇帝恰恰又出奇的懶,有點時間不是親操斧斤造房子,就是自封總兵打仗玩,更多的是聲色犬馬,荒**度日。所以免不了經常讓伺候筆墨的太監代筆,時間一長,批閱奏章漸漸就變成了太監的權力,這就是明代司禮太監所謂的“朱批權”,與內閣的“票擬權”遙遙相對。票擬就是為皇帝草擬詔書,事先擬好對奏章的處理意見,這就如同建議權和決定權的差距,哪方麵占優勢不問可知。有位“三朝元老”的老太監說:“昔日張先生(璁)進朝,我們要打恭。後夏先生(言),我們平眼看他。今嚴先生(嵩),與我們拱手才進去。”(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三五)到了嚴嵩以後,內閣的閣老們就得趕著魏忠賢叫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