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蜥蜴的殘夢——《十批判書》改版書後

《十批判書》的初版是一九四五年在重慶付排的,現在把它改排了一次。趁著這改版的機會,我作了一些修改和補充。

比較重要的是“子夏氏之儒”的發見。我在寫“儒家八派”的時候,是根據《韓非子·顯學篇》的列舉而敘述的,但“八派中把子夏氏之儒除外了”,我當時“不知道是什麽原故”(見舊版《儒家八派的批判》)。這原故,在一兩年之後我突然發覺到了。我所清理過的“前期法家”,其實,主要就是“子夏氏之儒”。法家多出於三晉,大體上是淵源於子夏的。韓非子的《顯學篇》主旨是在罵儒、墨,而韓非子是法家,當然不好罵自己的祖宗,故把“子夏氏之儒”從儒家中剔出了。至於“子夏氏之儒”在西漢以後又成為了儒家的正宗者,那又是古文家們所玩弄的手法。我有了這一發覺,因此在《儒家八派的批判》與《前期法家的批判》中便有了一些添改,特別是在後者我添了一段“結語”,把這些意思寫進去了。

《周頌》的《噫嘻》一詩,我在舊版中曾經說它是“沒有韻的詩”,那是錯誤。那詩是有韻的,即以“穀”“耦”為韻,而“爾”“裏”亦可為韻。這要感謝馬夷初先生的指示,我在新版中是把這個錯誤改正了。

在這裏還有須得補敘的一兩件事。

第一件是《信南山》“中田有廬,疆場有瓜”的解釋。承江紹原先生的指示,解“廬”為植物不始於我,王闓運的《周易說》於《剝》之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是解“廬”為蓏,而且引證了《信南山》。

“廬蓏通用字,艮為果蓏。《詩》‘中田有廬,是剝是菹’,言天子藉田樹果蓏,剝取以薦,是小人之職。果在木、象陽,廬在田、象陰也。‘得輿’言當恤下,不可自高。”

王解,江先生以為不僅比我占先,而且比我正確。這是應該感謝的。不過我覺得解“廬”為蘆菔,恐怕還是要妥當一些。詩上既說“中田有廬,疆場有瓜”,是以兩種東西對言,而蓏乃瓜屬,似嫌重複。又《周易》“君子得輿”的“輿”字,王仍依字麵講,亦有未照。案當解為藇,即薯藇、薯蕷、山藥。結在樹上的果子雖大而不能食(大約還沒有熟),老爺隻好吃山藥,侍候老爺的隻好啃蕪菁。山藥與蕪菁同是塊根,但亦有貴賤。山藥與蕪菁同在地下埋藏,而碩果是在空中懸掛,相為對待,大約也就是陰陽相對吧。陽氣未盛,暫仰息於陰元,不得其時,不可亢進,《剝》之上九的爻辭大約也就是這樣的意思吧。但這倒無足重輕,解“廬”為植物,王的確是先我而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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