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各縣的衙役,尤其是快班和皂班這兩類,在名頭上地位很低,屬於三代不能參加科舉考試的賤民。但是在實際上,由於他們是縣衙的“工作人員”,跟權力沾邊,往往威風八麵,街上的平頭百姓,見了都得尊稱一聲“爺”。尤其是捕快,負責破案拿人的,類似今天的警察,權力更是大,酒樓茶肆,人見了都得叫捕翁。這樣的工作崗位,套用一句《儒林外史》裏胡屠戶的話,絕對要比那些種菜擔糞的牛上一百倍。即使一般的買賣人,也得讓他們不止三分,到你家白吃白拿,你一句都不敢多說。
正因為如此,各地的衙役隊伍,實際上一直在擴張,除了正經製役之外,還有不拿補貼的幫役,幫役之外,還有白役。其實,即使正經製役,每年的補貼也少得可憐,大家討生活,都是靠縣衙附帶的權力。所謂幫役和白役,今天的語言,就是臨時工。在衙役堆裏做不拿工資的臨時工,也比在家做工種田要強。到了清朝中葉,小縣的衙役也有幾百,大縣則上千,甚至幾千。表麵上國庫一文錢不費,但他們吃的都是國家的飯。
到了晚清,這種狀況愈演愈烈,官員隊伍擴張,衙役隊伍更擴張。河南多盜,警察勢必擴編,像滑縣杞縣這樣的大縣,衙役動輒數千人。但是,警匪一家,自古皆然。大的盜賊,或多或少得跟捕快有些聯係。河南這樣盜賊成群的地方,一些捕快,本身就是盜賊的瓢把子(首領),如果出了人命大案子,上麵指令要破案的,買幾個貧民,出麵頂杠,真要是犯了死罪,處決之前,再用囚犯給他們換出來,或者幹脆花大錢買命,頂杠的頂到死。說出真相,也活不了,不僅自己活不了,家人也一並活不了。即使有官員看出問題,為了能早日破案,對上麵有個交代,也裝不知道。所謂命案必破,破了也就是了,誰管他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