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清朝,作為帝都的北京城情況複雜,管理起來很難。按道理,北京的治安,應該由當地政府順天府來管。但是,盡管順天府的品級已經比其他府高了三級,府尹係正三品高官,可仍然無法應付京城高官林立的局麵。於是,管理京城治安的,又多了一個五城察院,由都察院直轄,禦史分管。巡城的禦史,理論上所有的官僚和其家人都可以糾治。乾隆年間,一位禦史碰到和珅家丁坐和珅的車招搖,真的就把這車給燒了。除此而外,北京城還有眾多的旗人,包括宗室和貴族。這些人的管理,得由一個旗人的衙門來應付。於是,就有了步兵統領衙門。
步兵統領衙門,原來就是旗人的步兵營,眾多八旗旗營的一個,統帥在京的滿、蒙、漢軍步兵,還兼管在京的漢人綠營的馬步軍,後來轉化為負責京城治安的一個衙門。相對於位於城南的刑部,人稱北衙門。由於它還負責把守內外十六個城門,主要是內城九門,人們又稱步兵統領為九門提督。這個位置,來頭小了壓不住,一般均由某個掌旗的王大臣兼任。在三套負責京城治安的機構中,京城的案子,稍微牽扯一點權貴,順天府就管不了。由於步兵統領衙門統轄的兵丁眾多,首領來頭大,所以,京城的治安,到後來竟然主要由這個衙門來維持。順天府和五城察院退居其次。九門提督,什麽都管,既負責京城的治安、稽查、門禁、捕盜,也負責京城的保甲,還貫徹各種禁令、各色人等的服裝、車輛,住房有無僭越、有無人等違規聽戲、市場上攤位是否合乎規矩……反正,隻要衙門裏的人想管,坑蒙拐騙,吃喝拉撒,他們什麽都可以管。輕罪自己就可以發落,重罪才交給刑部。管這些事的,主要是屬於綠營的巡捕五營,每營三千人左右。這些兵丁,人稱番役或者大班,一萬多人馬,有時人手仍嫌不夠,還要找臨時工,人稱扁圓子(臨時工沒有家夥,人手一個扁圓的棍子)。因為旗人舒服慣了,懶得管這些亂七八糟的事,即使有好處,他們也懶得拿。步兵統領衙門,就成了漢人的天下。具體管事的,雖然都是漢人兵丁,但頂的大帽子,仍是滿人的步兵統領、王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