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和清朝的康熙、乾隆皇帝,都喜歡製造冤獄。但他們的側重點不一樣,康熙、乾隆喜歡弄文字獄,借關礙文字殺人,有模有樣。朱元璋雖然也製造一些文字獄,但水平多半不高,無非是有幾個酸儒拍馬屁,用的詞碰到了朱元璋的忌諱——曾經做過和尚、造反起家等等,於是把他們拿來砍頭。不像清朝的文字獄,多數都著眼於思想統一,肅清異端,刀刀見血,被抓出來的文人,多多少少都有那麽點“不規矩”。
朱元璋的冤獄,多半借機殺人,同時也順便斂財。屢興大獄,罪名都是謀反,當然,是莫須有的謀反,每個被殺的人,比竇娥還冤。竇娥的冤獄,畢竟還有人死了,人家把凶手栽贓栽在她頭上。而朱元璋的冤獄,連苦主都沒有一個,但是卻有“凶手”成千上萬地被殺掉,殺了之後,還要編《昭示奸黨錄》《逆臣錄》,把他們的口供記錄在案,“鐵證如山”,讓他們永世不得翻身。
著名的“胡藍之獄”,無論是宿將藍玉還是宰相胡惟庸,罪名都是謀反。謀反的依據,就是有人指證。隻要有人指證了,不需要任何的其他證據,謀反罪也就成立了。至於證人是刑訊逼供逼出來的,還是刻意安排出來的,都無關緊要。胡惟庸是宰相,牽扯到的人多,為了讓案子更加聳動,在謀反之外,又給他加上一個通敵的罪名。明初的外患,主要是元朝的殘餘勢力,所以,胡惟庸就是通元,跟蒙古人有勾結。當然,不需要從蒙古人那裏找什麽證據,有人指證,也就足夠了。找出的證人,是一個從沒到過北邊的江蘇人封績,讓他指證胡惟庸跟蒙古人有勾搭。後來發現過於露骨,穿幫跡象明顯,就把這個封績改成了河南人,挪了地方,搬了家,然後說他是元朝遺臣。既然是遺臣,按道理隻能指證過去的事,而過去,連明太祖朱元璋都是元朝的民,通敵又從何說起?這都沒法深究了,反正,所謂的通敵也好,謀反也罷,本質上都是該死罪,先被皇帝視為該死,然後就有了罪。辦案人員,無非是通過刑訊,完成聖上的旨意而已。同一個證人,扳倒了胡惟庸,又扳出另外一個重臣李善長,使用效率可是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