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政治製度史導論(第二版)

第四節 明代的學校與科舉製度

朱元璋雖然是個出身草莽的遊民,但卻深知儒學對於統治的重要。稱帝之前,打下文人薈萃的浙西地區之後,他一邊延攬儒士,一邊著手恢複學校。當了皇帝後,特別重視儒學傳統的恢複,立即開始在全國設立學校(官學),地方政府設置具有官員性質的訓導和教諭。同時,在首都南京設立國子監,招收各地優秀的學生入學,從國子監的優秀學生中直接選拔官吏,以救開國人才匱乏之急。

由於元代是個對儒學、士人和科舉都不重視的朝代,有比較長時間的荒廢,加上易代之際的混亂,整個國家儒學之士特別缺乏,不僅沒有學生,連有資格教學生的人都難找,老百姓一時也沒有興趣求學。為了迅速填補這種人才缺乏的空當,鼓勵人們上官學讀書,政府製定了一係列優惠政策。學生不僅可以免去差役,減免賦稅,而且還可以享受補貼,“日給廩膳”。同時,朱元璋讓國子監加緊培養,把其中能夠勝任教學的學生派到各地擔任教官。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為了督促國子監學生用功讀書,朱元璋親自上陣督促檢查,對監督不力的國子監官員嚴加懲處,不規矩的學生甚至因此掉了腦袋,腦袋還被掛在監外示眾,以警示他人。朱元璋親自為國子監製定了監規,下令將監規不僅刻石立在國子監,而且每個府州縣學都將之刻成石碑,立在明倫堂(學宮裏的建築),作為永世之法。

國子監的校規非常嚴厲,犯規一次,記錄在案;犯規兩次,打竹篾5下;犯規3次,打10下;犯規4次,開除,充軍,最嚴重的可以殺頭。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國子監學生趙麟因受不了虐待,寫了一張無頭帖子,抗議施虐的教師,被查出後定罪“誹謗師長”。本來按校規,這等罪過應處刑杖一百,打不死再充軍發配,然而朱元璋為了殺一儆百,竟然法外加刑,將趙麟殺掉,並在國子監門外豎立一長竿,將趙的腦袋砍下來掛在竿上示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