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政治製度史導論(第二版)

第四節 清代的中央行政機構

清代的中央行政機構基本上承襲明製,六部直接受命於皇帝。但六部的領導體製和職能都有所變化。清朝的六部,是滿漢兩套長官,即一個滿人尚書,一個漢人尚書,侍郎也是滿漢各二,尚書和侍郎同為“堂官”,共同負責部務。六部堂官以下的屬官,從堂主事、郎中、員外郎到主事,也同樣是滿漢各半。官員雖然滿漢各半,但權力關係卻不對等。一般來說,滿人長官的權力要大得多,各部、司的大印,例由滿人官員來執掌。但是,由於文化層次的差異,政治經驗的不同,漢官的辦事能力(尤其是文字能力)一般要優於滿官,所以,在具體的行政操作層次,滿漢權力大體上還是平衡的。但是,這樣的安排,人口少得多的滿人,入仕機會顯然要比漢人大得多。

明清製度架構雖然一樣,但由於皇帝的行為不同,政治操作的習慣各異,所以,六部的權限職能也有所不同。明代的吏部權力最大,吏部尚書不僅負責官員的升遷,而且是六部領袖,可以主持廷議和廷推,可以與內閣相抗衡。但是,清代的吏部,不僅官員升遷的權力已經被皇帝和軍機處拿走,而且也不是六部領袖,所有朝廷的議政會議,都由皇帝自己親自主持,吏部尚書隻是各部堂官的一員而已。吏部的職能,隻是負責官員的考核,為官員的升遷降黜提供參考意見,兼代辦理官員上任離任的手續,開捐時辦理相應手續,安排候缺的次序。

清朝的兵部,權限也有所縮減。軍政、軍令自有軍機處管,兵部所能管的隻有武職將領的考核,為升遷提供資料。工部的事務也不多,曆來繁重的河工,已經另派河道總督管理,隻有宮殿修繕的時候,他們才有點事做。禮部的學校事務,多半由朝廷派出的學政管理。科舉考試也是皇帝另派主考、副主考操辦。部裏剩下的隻是些朝廷的禮儀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