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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信貸的出事

阜陽這個地方出故事,銀行這個行業也出故事,這樣兩個出故事的地方加在一起,本身就意味著新聞。

報載,中國農業銀行阜陽分行騰達支行的行長李群,涉嫌辦理非法民間借貸,巨額借款無法償還,惹出事來,大批群眾聚集農行門口索要借款,而李群自己則投案自首,留下了1.65億元的窟窿。

阜陽農行的故事,是個改革以來的老話題,即所謂的民間非法集資或者說民間信貸出事。

由於中國金融業高度的國家壟斷,民間企業融資困難,因此,民間的信貸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由於金融業改革速度過慢,民間信貸廣泛存在,國家既打擊不了,又無力將之納入管理係統,長期處於非法生存狀態,導致民間借貸很容易失控,流於犯罪的境地。阜陽農行李群的民間借貸業務,從1989年就開始了,在近20年的過程中,相信至少有一段時間,還是能夠維持運轉的,許多官員也投身其中,甚至有位局長借款4000萬元,姑且不論來源正當與否,至少說明,在一段時間內,李群的事業,還是得到人們信任的。但是,跟許多類似的業務一樣,由於長期在體製外非法生存,全然處在沒有監管的條件下,運行久了,就難免出事,瘋狂地提高借款利率,達到一個老鼠會的境界,靠借新債還舊債,最終崩盤。

但是,李群事件的特殊性,在於整個非法的民間信貸過程之所以成立,在阜陽這個市場經濟並不發達的地方,是靠李群作為銀行工作人員的身份甚至騰達支行的公章作為信譽保證,而李群一家的官員背景,也無形中為這種非法借貸背了書。換言之,大量民間借款之所以能夠發生,是基於國家銀行和政府官員的公信力。

但在實際上,政府也好,國家銀行也好,並沒有參與這個過程,更不用說開出信譽證明了。這種所謂的信譽證明,僅僅是因為李群這個人,以及她個人的違規非法行為,才導致了借款人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