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人為什麽看不起中國人

送禮買太平

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原副主任盧錦洪因受賄受審,宣稱有些時候,他拿了人家的錢沒辦事,不算受賄。(據2009年7月31日《羊城晚報》)

這年頭,總是有官員能說出驚世駭俗的話來,用現在的時髦用語,叫做“雷人”。

從晚清到民國,黑道膨脹得很快,有些黑道團夥已經不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而是本身就變成了平民百姓的災。老百姓得定期給他們錢財,這些錢財不是支付讓他們為自己辦事的代價,而是贖買不受傷害的贖金。如果不給,那麽輕則大大地破財,重則丟了性命。黑道的做法畢竟屬於違法行為,至少,從理論上,被傷害的人還可以訴諸法律,找警察。

但如果握有公權力的官員也這樣做,那麽其轄境內的百姓或者其下屬,就比較麻煩了。到了這種時候,就會出現很多人給官員送錢,但其實不求官員辦事的現象。更加嚴重的是,如果這種現象形成風尚,那麽,即使官員並不胡作非為,不辦事也送禮的事也會存在。

一些地方官場的規矩,逢年過節或者上司有了什麽事情,其管轄下的單位或者下屬,都要送禮。一個國有企事業單位,即使普通員工,也要給頭兒這樣送。現在的禮,早已升格為現金,或者儲蓄卡、購物卡之類。一個比較大一點的官員,即使不主動貪汙,僅僅簡單的禮尚往來,每年的收入也相當可觀。

為什麽要這樣送?除了某些別有用心的特意想要巴結之外,更多的人,理由隻有一個,就是大家都送,如果我一個不送,心裏害怕。送禮,隻是為了買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