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沫若自傳

第四章 籌備

一 約法三章

奇妙得很,回到了太和街二十六號,居然就好像回到了自己的家。

朋友們得到電話的都來了,見了麵第一句,差不多都是:啊,回來了!回來了!回過頭看到立群,又差不多都是:不辱使命,大成功!大成功!

陳誠當天晚上在漢口開會,他也趕來了。

我向他提出了三項條件:一、工作計劃由我們提出,在抗戰第一的原則下,應該不受限製;二、人事問題應有相對的自由;三、事業費要確定,預算由我們提出。

陳誠回答得很幹脆,件件依從。

我問他:事業費究竟可以有多少?請指示一個範圍,讓編製預算時有個標準。

他躊躇了,不肯說出個一定的數目,但他經過了考慮之後,回答了這樣一句:國防軍少編倆軍人,你總會夠用了吧?

他這話似乎還慷慨,這表示著他認識到宣傳的力量至好可以抵得上兩個國防軍。當時國民黨的一軍人,月費是在四十萬元左右。

就這樣,我便答應了開始籌備。請給我一個月的餘裕,在四月一號正式開鑼。

“不會是‘萬愚節’的笑話吧?”他幽默地這樣說。

“嗬哈,四月一號是萬愚節。”我也笑起來了,“但不要緊,我這話是今天說的,不是四月一號說的,決不食言。”

恰巧周公也來了。大家又談到指導委員的問題。陳誠說他準備聘朱家驊、王世傑、陳布雷、譚平山、陳立夫;在陳立夫的名下特別加上一句說明:因為立夫是政治部的前身第六處處長。

我們向他推薦了沈鈞儒、陳銘樞,和當時尚未成為頑固分子的孔庚。這在後來,他隻聘了陳銘樞,而回避了沈和孔。

周公向他說:你以前不是說,要聘沫若為指導委員嗎?

我搶先說了一句:我現在已經作了你們的部下,不能再來指導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