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史上的改革,涉及機構精簡者頗多,北宋的慶曆新政與王安石變法,精簡都是其重要內容。對於任何政權機構而言,精簡問題的核心就是一個行政效率與政治穩定間的平衡。而政府機構的精簡的真正實行,有賴於經濟的近代化、市場體係的建立與完善,有賴於在此基礎之上的政治民主化。
(一)效忠原則與權力平衡
但凡有點作為的君主,都很痛恨行政效率低下和辦事拖遝、推諉與層層扯皮的官僚習氣,常常會在整飭吏治的詔書中加以痛低。但是奇怪的是,傳統官製的設置與安排,卻恰恰與提高效率的要求相反,首先考慮的是效忠原則和防止專權和叛離傾向的權力平衡,為了能夠維持體係的穩定,寧願犧牲效率。隻有在少數的情況下,效率才會與效忠並列被重視,如戰爭年景或者像戰國那種高度競爭的時期。而在傳統社會的常態(即所謂太平年景),官製上的一職多官,多頭負責,相互牽製的現象幾乎可以說是普遍性的。秦與西漢為政尚簡,但相權已由三公分享,東漢已明顯地出現三公與尚書台的分立,中樞相權再度分散,以凸現皇權的分量。魏晉南北朝時期,中書省與門下省與尚書台三足鼎立,分掌中樞,原來的三公九卿成為虛銜,三省的地位較卑的長官及屬曹,成為圍繞皇權的決策與行政實施的官員,三者之間的相互牽製,使大權旁落成為更加困難的事。
隋唐製度,進一步完善了三省體製,具體分工的六部出現。但是原來作為與君權起平衡作用的相權繼續被削弱,原來作為當然宰相的三省長官如不加“中書門下三品”銜,就不算宰相,而非三省長官,倒有可能行宰相之職,宰相之多寡,全由皇帝之意,多的時候可能有十餘人,少的時候就一二人而已。
宋代將這種集權宰相製與中央政府的相互牽製機能發展到極致,政出多門,冗官冗吏成為一大痼疾。而且,鑒於唐代藩鎮割據的教訓,“杯酒釋兵權”之後,中央禁軍分設樞密院與三衙來管理統轄,三衙有統兵之權但無調動之權,而調兵之權則由皇帝認可後由樞密院發出。樞密院長官有多人,而三衙(殿前司、侍衛馬軍司、侍衛步兵司)職權也相互參差,各自內部也有牽製功能。地方軍製以文官為經略安撫使掌軍,以武將總管、鈴轄、都監等職實際管理軍隊,實行文武相互牽製。結果,終宋之世,大權旁落和地方割據之事是消失了。但行政機構臃腫、軍隊無戰鬥力,使得北宋以積弱積貧聞名後世,在北方少數民族的入侵打擊下,隻有招架之功而無還手之力,最後連招架之功都喪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