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中國封建時代中期以後,由於追求穩定成為壓倒一切的政治需要,政治格局上的強幹弱枝,內重外輕就成為普遍的現象。但明清對這種趨向的強化還是令人矚目。其特點是,在機構設置上,中央繁複而地方粗簡;在權力分配上,中央權重而地方權輕。清代的督撫雖已從派出官員向地方行政官員轉化,但作為一省或數省的最高長官,其屬員卻寥寥無幾,辦事隻好依靠自家聘請的幕僚。其餘像三司、學政道、府、縣(州)各級地方官員,雖有僚佐屬員,但卻均嫌粗簡,真正辦事,還要借助非正式行政係統的“師爺”體係。至於權力分配就更是不平衡,所有稱得上算個事兒的地方事務,無論軍政、財政、民政、刑政統統要由中央來裁決決斷,縣令以上的人事升遷調配,也均由中央定奪。再加上督、撫、布、按、學五大員職權交錯,相互牽製,均有單獨上奏之權,地方政府除了秉承皇帝的意旨辦事之外,幾乎沒有什麽自主權。所以,有清一朝,地方官員以缺乏能臣聞名,即使貴為封疆大吏,也普遍缺乏開拓精神,絕大多數都是唯唯諾諾,但求無過的庸庸碌碌之輩,一事當前,不論緩急,先以請旨為上。“一切事宜必得聖明指示,方有裨益。”清代中前期雖也曾出現過一些近乎能臣的督撫,像湯斌、鄂爾泰、田文鏡、陶澍等,但也隻有陶澍一人算是有點開拓性,但所辦的兩件大事,漕糧海運與鹽政的廢引改票,辦的時候重重阻礙不說,實際也都沒辦完。乾嘉時文名遠播的洪亮吉在那篇因而得罪遠成的奏折中說道:“在外督撫諸臣,其賢者斤斤自守,不肖者亟亟營私,國計民生非所計也,就目前而已。官方吏治非所急也,保本任而已。若久遠者,以為過憂,事興事革,以為生事。”魯迅先生曾論及乾隆,說乾隆自命為英主,所以手下不需要賢臣和能臣,隻得意那些不好也不壞的中才。事實上,清代政治製度所強調的,正是乾隆老兒所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