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權背後的動力
對權力的監督是為保證權力的正確行使而存在的,某種程度上它犧牲了組織效率,不過提高了成功率。
把權力集中在自己的手裏,是人性決定的,是和無時不在、無人沒有的私有觀念聯係在一起的,而分權隻是後天環境的要求、後天教育所灌輸的觀念;集權也是組織效率的要求。人性和效率在中國曆史的不同時期的優先順序不同,但是結果是一致的,那就是導致權力的集中化。分權是為了組織的迅速反應和人們的參與度,但是這種迅速的反應更多的是局部的效率;參與會導致滿意度的增加,也是“和諧”的要求。看民國前的中國曆史,就是一段集權加速的曆史。
春秋戰國之前的中國社會更像一個聯邦,還保留很多的原始部落的特性,等級觀念不強,民主的思想和行為還比較普及,由於交通的困難,隻能有不定期的信使維持著基本的溝通。商鞅變法建立了中央集權的三公九卿官製和郡縣劃分,依君主法令管理國家。到始皇帝一統天下,他的權力已經到了至高無上的地步,“焚書坑儒”甚至連人的思想也要開始控製了。注意到此時的“書同文、車同軌”,如果沒有這一條,不可能實現如此高度的集中。
西漢建國依舊采用分封製,但是結果證明這是社會動亂的根源之一,問題多多。漢景帝“削藩”平定七國之亂,漢武帝頒布“推恩令”削奪王侯爵位,“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加強思想專製,鞏固了專製主義中央集權製度,但此時的宰相作為行政首腦有相當大的專製權力,當然此時的相權是為皇權服務的,是中央集權的一個部分。
學術界一直有一種看法,那就是中國並沒有存在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封建”社會,曆史上我們這個社會是由官吏管理的,不是像中世紀的歐洲,是由諸多的封建領主控製的,我覺得這很有道理。直到今天我們對於私有財產的尊重都遠沒有達到中世紀歐洲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