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一年之癢

北大:大學乎,太學乎

這年頭,北大是個出新聞的地方,一方麵大家盯得緊,一方麵人家自己也喜歡露臉。這不,有消息傳出,北大自主招生,基本的條件之一是孝道,凡不孝順父母的孩子,不能被北大錄取。

已經有些日子了,國學複興,儒學複興,連帶著儒教、孔教一並都複興起來,祭孔變成國家慶典,孔子立像高聳入雲,以孔孟為中心的中華文化城,聽說也要興建了,一個文化副都,就要出現的孔孟的故鄉。已經有人在提倡小學生讀經,而且有人在實踐,也許,過不了多久,某部門真的會推出一個方案,小學教材就改成四書了。

這樣的儒學或者儒教的複興,能否讓中國的傳統文化真的興盛起來,我是不抱希望的,但卻可以立竿見影地有些成果,比如生出國學的若幹熱鬧,仿造道藏,編出一套儒藏,再就是入學標準加入孝道雲雲。

孝順父母不是個壞事,但說孝道就比較麻煩。古今的孝,大有不同,古代才有孝道。所謂的孝道,是絕對而且單向的道德標準,是人之為人的基本尺度。孝道,要求人子,絕對服從父母。古代的法律,忤逆不孝,是十惡不赦之罪,但凡人子,被父母或者其他長輩送官告曰忤逆,無論事實怎樣,都是死罪。父母打死兒女,不過是輕罪,反過來,哪怕是挨打不過逃跑,父母在追逐中跌倒,傷或者死,兒子都會因此而判死刑。自從清末新政以來,中國開始步入現代國家,法律體係進行改革,孝道在法律上的絕對標準,就開始鬆動。後來從北大發起的新文化運動,雖說未必像批評者說的那樣,“覆孔孟,鏟倫常”,但“打倒孔家店”,推翻舊倫理,舊道德,卻是目標之一。從那以後,孝依然是國人的道德條目,但已經從絕對單向的生存尺度,變成了普通道德。在法律上,父殺子,一樣有罪,在日常生活裏,子要孝,但父也須慈,子女跟父母頂嘴,乃至吵架,不再像過去那樣,是一種罪過,一種隻要父母高興,就可以置其死地的罪過。在今天,隻要不是對父母態度十分惡劣,棄養,或者打罵,人們一般不會說子女不孝。反過來,說誰孝順,也不必再如二十四孝那樣,赤身喂蚊,臥冰求鯉,郭巨埋兒,或者如老萊子一般,七十多歲成天穿著兒童服裝,弄個撥浪鼓耍,討父母的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