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梁任公《墨子新社會之組織法》(節錄)
《墨子新社會之組織法》是梁任公著的《墨子學案》的第五章。他開首便引了《尚同上》的一段話:
“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時,蓋其語人異義。是以一人則一義,二人則二義,十人則十義。其人滋眾,其所謂義者亦滋眾。是以人是其義以非人之義,故交相非也。是以……天下之亂若禽獸然。夫明乎天下之所以亂者生於無政長,是故選擇天下賢良聖知辨慧之人立以為天子,使從事一同天下之義。”
梁氏說,“這種議論,和歐洲初期的‘民約論’很相類。……‘明乎天下之亂生於無政長,故選擇賢聖立為天子使從事乎一同,’甚麽人明?自然是人民明。甚麽人選擇?自然是人民選擇。甚麽人立?甚麽人使?自然是人民立,人民使。”梁氏在這段推論中連用了三個“自然”,在他看來,這段推論是再自然沒有的了,然而在我們看來,實在是再不自然沒有。我們試問在未有政長之前,既是人各異義,那麽一萬個人可以選出一萬個政長了,何以能夠共明,共選,共立,共使呢?我們即此可以知道梁氏的推論是靠不住的。然而猶可以諉說:《墨子》的文章原來是有這樣自相矛盾之處。那麽,我們請讀他的《尚同中》吧。
“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設國都立正長也,非高其爵,厚其祿,富貴佚而錯之也,將以為萬民興利除害,富貴貧寡,安危治亂也。”
這明明說國都之建設,正長之立,是出於上帝鬼神,他何曾說正長之立是由於民選呢?不僅《尚同》篇中有這樣的話,其他如:
(1)“昔之聖王禹湯文武兼愛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其利人多,故天福之,使立為天子,天下諸侯皆賓事之。”(《法儀》)
(2)“昔者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其為政乎天下也,兼而愛之,從而利之,又率天下之萬民以尚尊天事鬼愛利萬民,是故天鬼賞之,立為天子以為民父母。”(《尚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