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膚發,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是夫子的信條。但是,信奉夫子信條的人們,也跟別的民族一樣,偏是身體膚發遭難多。時代變遷,被殺被剮自不必說,剩下來的人,膚發往往還要遭受無妄之災,格外受苦。比如滿人進關,要大家剃頭留辮子,一個大男人家,從前額到頭頂全部剃光,後腦勺的一點頭發編成辮子,不從就殺頭,說是留發不留頭。衣服也改,左袵啦,袍褂出來了。據說因為好些歸順漢臣的拚命爭取,才爭到男降女不降,生降死不降到待遇。女人可以不變,包括一雙金蓮。男人死了,可以按老規矩打扮。當然,變革還真的就平白導致死了一些原本老實的良民,後來曆史書上,都說他們是民族英雄,其實,他們隻是自己膚發的英雄,不,殉難者。
到了清朝滅亡的當口,在大家已經適應了腦袋後麵的辮子,而且頭頂頭發已經剃不了多少的情況下,辮子又要剪了。不剪,新政府不幹。農民隻好躲著不進城,進了城給剪辮隊逮住,就會像魯迅小說《風波》裏的七斤一樣,哢喳就是一剪刀。剪了辮的人們,沒有像今人一樣講究剪個發式,隻是長長地披在後麵,像現今時髦的歌手。好在,當時穿什麽沒有硬性規定,以至於旗裝,無論袍褂、短衫還是女人的旗袍,經過改良之後,反而成為民國的流行服裝。
以上是時代變化,當局強迫的涉及膚發的變革。但有的時候,時代變了,某些當政的人們,卻不太希望變,尤其不喜歡涉及膚發的變革。對於很多頭腦冬烘,思想保守之人來說,大的政治經濟變革,固然看不慣,興許還能忍,但是最不能忍的是身邊人衣著和頭發的變化,對女人的這方麵變化,更是敏感。
戊戌變法時,廣泛流傳於京城旗人之間的一個謠傳,就是光緒要剪辮子,穿西裝,在膚發上,變祖宗的規矩。據說西太後發動戊戌政變,從頤和園回宮,痛罵光緒之時,罵的內容就有這一項。當然,當時的光緒是冤枉的,別說皇帝不敢,就連當時最激進的康梁,大概也沒有這樣想過。真正實踐了這一點的,是光緒下麵的宣統皇帝溥儀。可惜,西裝革履的他,已經退位多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