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發明火藥以來,我們用它的最多的場合,不是開礦,也不是戰場,而是逢年過節時在自己的家門口。放鞭炮喜慶、熱鬧,據說可以驅邪,嚇走小鬼,預示著來年日子的火爆。更多的時候,燃放煙花爆竹還可以用來比富鬥氣,兩個村,兩個宗族,兩個店鋪,兩個家庭,都可以借此較勁。
燃放煙花爆竹有著強大的民俗慣性。一禁放,不僅較勁的無從發力,更加嚴重的是,人們會因此感到過年時沒氣氛。
但這種民俗的形成,是在傳統農村環境裏。在農村放放鞭炮,一般來說,動靜不會太大,因為整體的人口密度不那麽高,不會形成在一個區域內幾萬人齊放煙花爆竹的場麵。可是將這種民俗搬到城市,尤其是樓房密布的居民區,麻煩就來了。在這樣的社區,過年期間家家戶戶放起鞭炮來,響聲震耳欲聾,硝煙彌漫,氣味嗆人,喘氣兒都難。簡直像發生了一場戰爭。
尤其是大城市,人口密集,樓宇相連,如果燃放煙花爆竹,一方麵燃放密度大,而且城裏相對來說比較富裕,可以購買大個的煙花;另一方麵,居民樓之間空隙小,空地稀少,燃放出事故的危險性明顯要比農村大得多。住在高樓大廈,尤其是在超高層建築裏麵,一旦發生火災,逃生相當不易。
盡管城市管理者高度警戒,但每年隻要燃放解禁,就勢必會有出事故被炸死炸傷的人,以及大小火災發生,警察和消防部門高度緊張,連年都過不了;每每還累及那些根本不參與燃放也不想燃放的人,不說興許會遭受無妄之災,就說那些因病需要靜養的病人,那些受不了驚嚇的老人孩子,那些心髒不適的人,無端地攤上這樣的“戰爭”,弄得不好,危及生命,並非危言聳聽;更不用說那些沒有表達權的動物,那些城市裏的飛鳥,那些沒有經過戰爭訓練的寵物,城市郊區農民養的雞鴨,它們絕對不歡迎每年一次的隆隆炮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