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大人物死了之後,如果能得一個“文”字的諡號,比如文正、文忠、文襄之類,那是莫大的榮譽,堪稱“祖墳冒青煙,子孫屁股放光”的。不過,帶“文”字的也不盡是好詞,也可以有文盲、文丐、文妓。一個人,頭上頂上一頂文化大師的帽子,張口閉口文化,上電視,不提文化兩字,就不會說話,深沉倒是夠深沉的。但深到極點,在愚民眼裏,至少在字麵上似乎跟文丐文妓劃不清界限。當年上海灘上的校書,說是賣藝不賣身,那藝裏麵的小曲兒都是文化。其實,私底下身也是賣的。否則,幹嘛要掛牌營業呢?
中國現在的工藝美術界,大師是種職稱。評上了,手裏的玩意,就能賣出好價錢。在和尚那裏,大師是我們這些俗人送給某些腦門鋥亮,腦袋大脖子粗,身為主持(也許是買來的)者的尊稱。一般來說,這種時候,都是俗人們有求於大和尚之際,不是求財,就是求官。恰好,這兩種道場,大和尚都能做。嗚嗚呀呀地念將起來,挺唬人的。在文化界,大師的頭銜挺金貴的,至少在官方那裏挺寶貝。迄今為止,真正由官方掛牌的,隻有餘秋雨大師一個。
物以稀為貴。大師把自己端起來,理所當然。古往今來,有人寫文章不出錯嗎?沒有。但人家餘大師就沒有錯,一個錯字都不能有。哪怕把自家胡亂認來的祖宗餘玠寫成了餘珍,也是沒錯。要錯,也是餘玠他爹錯了。費點心,把《宋史》連帶餘家的家譜改了就是。誰要敢出麵指證,哪怕是戰戰兢兢的,人家連手民之誤都不認賬,劈頭就是一棒子——你別有用心!天王聖明,臣罪當誅。做了大師的人,有聖人的感覺——聖上的聖。聖上一出生就紅光滿眼,異香滿室,渾身上下,除了肚臍眼沒疤瘌。他的第一聲啼哭,如果不是一首歌,那也是歌的底稿,屬於最有文化那種。如果寫出來,得用鍾鼎文。當然,用蝌蚪文,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