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是融洽人際關係的重要一環,一個家庭裏,即使親如父母、兄弟、姐妹、伯叔、夫妻、妯娌等眷屬,也要靠長幼有序、尊卑有別、上慈下愛的倫理關係來維係,才能保障彼此之間的秩序與家庭的和諧。過去台灣在中華文化複興運動中,特別提倡科學、民主、倫理,可見倫理在中華文化當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分量。
佛教自東漢傳入中國以後,由於長期以來一直以寺院的出家僧侶為主,致使一般人以為佛教隻重出世思想,忽略對居家生活的關心。其實佛教是僧俗四眾所共有,也重視家庭倫理,例如《無量壽經》告訴我們:家人眷屬“當相敬愛,無相憎嫉”;對於資生日用要“有無相通,無得貪惜”;甚至平日相處要“言色常和,莫相違戾”。從這些話就可以看出,佛陀的教化實在是深具人間的性格與生活的功用。
家庭是每個人的生活重心,孝順則是人倫之始,是倫理道德實踐的根本,所以在家庭的人倫眷屬關係當中,佛教首重孝道的提倡。佛教認為,孝順父母,報答親恩,這是上報“四重恩”之一;反之,弑父弑母,則是不通懺悔的“五逆大罪”。《觀無量壽經》更將孝順父母列為往生淨土的重要資糧。
過去,儒家主張:生養死葬、晨昏定省、和顏悅色、恭敬柔順,此乃人子孝親之道;佛教也說:“盡心盡壽,供養父母;若不供養,得重罪。”(《五分律》),又說:“供養於父母,及家之尊長,柔和恭遜辭,離粗言兩舌。”(《雜阿含經》)。但是,佛教更進一步認為:“非飲食及寶,能報父母恩,引導向正法,便為供二親。”(《不思議光菩薩所說經》);蓮池大師在《緇門崇行錄》中,他把孝順分為三等:“生養死葬”,隻是小孝;“榮親耀祖”,是乃中孝;“導親脫苦”,才是大孝。因此在《本事經》及《佛說孝子經》中一致說道:“能開化其親,才是真實報父母恩”;也就是說:“父母若無信,則使起信心;父母若無戒,使住於禁戒;父母性慳吝,則使開智慧,為子能如是,始足報親德”(《毗奈耶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