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人間與實踐

§一、佛光山的經濟觀念

(一)以智慧代替金錢

佛光山開山以來,我們就提倡“用智慧代替金錢”來莊嚴道場。例如不二門及靈山勝境的地磚都是以水泥砌成;大雄寶殿的丹墀、華藏玄門、同登法界,以及選佛場、雲居樓等,整個景觀也都隻用水泥砌成,沒有花費太多的裝潢材料費,乃至來山的遊客反映:“怎麽大佛都是用水泥做的?”其實,佛光山的建築不是很精致,因為我們的能力如此,先求其有,再求其精;也不必隻由一人完成,淨土應該是大家所共同莊嚴成就的。

常常有許多報紙、媒體、電視記者,要求訪查本山的賬簿。我告訴他們:如來殿四樓和雲居樓二樓的功德陶壁,就是我們的賬簿。因為每一位捐贈者,我們都會把他的名字鐫刻在牆壁上。我告訴他們:寺院財務的經理人,不是會計,也不是出納,是“因果”,寺院的監督也是“因果”,因為佛教有因果觀念,出家人和一般旁門左道者擁有財富的想法不一樣,他知道寺院的淨財是“十方來,十方去”,因此,對錢的使用有慎篤的精神、有常住的觀念。如果說某位法師有錢,那也等於是寺廟的錢,不是拿來重新建設佛殿,就是建藏經樓,都是用在建設寺院,不會用到他處。

(二)有權者不可以管錢,管錢者沒有權

在佛光山,有權的人不可以管錢,管錢的人則沒有權,以“錢”、“權”分開,作為管理財務的準則。從我自己、心平和尚,到現在的心定和尚、慈惠、慈容、依空等幾位長老法師,他們都沒有錢,常住的錢由專門負責的法師管理。

(三)回歸常住,利和同均

什麽是“回歸常住,利和同均”?例如:本山別分院法師回山報告汽車壞了,信徒買一部車子送給當地常住使用。別分院的法師必須把車子交回到本山,由總本山分配,不能因為經常與信徒往來便近水樓台先得月。又例如在朝山會館、客堂的知客法師,收到信徒贈送的電腦、電視機等,都要交給常住統一分配,因為僧團講求“利和同均”。如果沒有經過這樣的處理程序,那就是不清淨、不如法。